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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员招考内部消息

(2007-12-03 15:39:14)
标签:

学习公社

分类: 公务员考试信息
PS:深圳职员招考内部消息(来自深圳某人事局内部文件,具体的招考简章估计很快出来,各位希望考深圳那边的考生请密切留意)


深人发〔2007〕106号

                        关于组织职员、雇员公开招考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为满足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行一次职员、雇员(指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下同)公开招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单位范围。
凡有编制空缺,经市、区人事编制部门核准同意的机关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此次职员、雇员招考。
(二)报考人员对象。
1.2008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市外户籍2007年以前毕业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2.2007年以前毕业的深圳户籍(含深圳生源)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3.在我市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临聘人员(其中市外户籍的雇员、临聘人员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若属区属单位的只能报考本区职位,属市直单位的只能报考本系统市直单位职位)。
(三)年龄条件。
招考雇员的年龄条件按工作需要设置。
招考职员的年龄条件按职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即对中级以下职称及本科以下学历的人员统一要求为35岁以下。为适当照顾本市户籍人员及在深圳工作时间较长的雇员、临聘人员,对深圳户籍人员以及雇用满1年以上、临聘满3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员,属中级以下职称或本科以下学历的报考年龄放宽至40岁。
二、从专业技术雇员中招聘职员的有关要求
为贯彻雇员应聘职员的优惠政策,此次招考允许直接采用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雇员中补充职员,应聘者须符合第一条第(二)项第3款的规定,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必须单独设置,且市直单位的招聘人数不得超过招聘总人数的25%,区属单位的招聘人数须报市人事局审定;
(二)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超过3个人才能开考。招聘人数在2人以上,但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小于3:1的,按公告有关规定削减聘用名额;
(三)报考此类职位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其他职位。
三、考试组织
此次招考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其中笔试考务工作委托市考试指导中心承担;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等工作,市属单位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区属单位由各区人事局负责。
四、考试工作安排
12月14日前各区、各主管部门上报招考计划,12月下旬完成招考计划审核及批复工作并发布招考公告,笔试时间为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五、招考计划的申报及核准
各单位可直接到市人事局网站下载《公开招考计划表》(网址:www.rsj.sz.gov.cn, 职员与雇员管理处/业务表格下载),按要求填好之后,报区人事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于12月14日前将计划表及电子文档报市人事局(联系人:彭子苑,联系电话及传真:82001738,E-mail:pengziyuan@21cn.com)。
六、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此次招考工作,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提高效率。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尽快制定招考计划,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为加强指导,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招考顺利进行,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按照本通知及招考公告要求,严格执行各招考环节的操作办法,及时处理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招考工作。
(三)为严肃纪律,对未按《关于开展我市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7〕67号)要求完成自查或问题突出的单位,暂停参加此次招考。

附件:职员、雇员公开招考工作指引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职员△  雇员△  招聘  通知
深圳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9日印发
 
PS:深圳职员招考内部消息(来自深圳某人事局,具体的招考简章估计很快出来,各位希望考深圳那边的考生请密切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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