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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新规:制售假血液制品等行为将追究刑责

(2010-01-10 16:17:41)
标签:

血液制品

刑责

劣药

新规

武汉

杂谈

来源:楚天都市报 2010年1月6日

   楚天都市报消息(记者卢水平 通讯员罗志)血液制品供不应求,投机者就可能钻空子。昨日,武汉市修订出台了《涉嫌药品犯罪案件移送规定》,如有违法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规规定:明知是假药而生产、销售,将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移送;明知是劣药而生产、销售,且该劣药被使用后造成伤害的,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移送。此外,产销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医疗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假劣药械仍使用或销售等,均将移送公安机关。

    新规将于下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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