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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某单采血浆站胜诉卫生行政部门

(2009-07-12 14:15:32)
标签:

法律

单采血浆站

卫生行政部门

山西

杂谈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8.错误理解 带病决定

    案例:市中院审理了某采血站诉某卫生部门行政处罚一案,因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适用了并非法律、法规授权的卫生部作出的批复,该批复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相悖,故法院判决撤销了卫生部门对某血站作出的吊销单采血浆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解析:一些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理解不全面、不正确,对适用条件把握不准。存在较多的问题是,应适用此法却适用了彼法,甚至适用了无效法律、法规;适用法律、法规不全面;违反了法律冲突适用规则;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却在决定中不引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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