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浆间隔14天之讨论?
(2009-03-23 10: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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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来源:红旗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xwj001)
2009年3月20日
供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4天,事实上全国有很多的单采血浆站存在第14天就开始采浆,并且身份核实使用的是卫生行政部门推荐的软件管理系统,这种软件在第14天就可以进行身份识别。
就是说如:16日第一次,30日第二次,间隔为13天,但是供浆时间显示,16日9点30分供浆完毕,30日10点30分开始供浆,按照一天24小时已经超过了14个24小时,这个按照频采来处罚,是不是能经得起法官的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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