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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期”带来的问题

(2008-08-16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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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检疫期”制度已经正式实施了。有些血源不多的生物制品公司把6月份的血浆全部投产后,就只能等90天再投料了。我们服务的一家生物制品公司,血源比较充足,早早就备下了一些血浆。程序也进行了升级,可以按照“检疫期”的规定,对血浆进行筛选,因此对生产没有任何影响。

由于“检疫期”要求90天后,需要有一次该浆员的化验记录,才能判定是否合格,某批次的血浆,可能是同时到期的,但由于浆员“回采率”的影响,要求的这次化验记录就很难保证同时能有。甚至有些浆员不再来供浆,这个记录就没有,这种情况的血浆如何才能确认合格用于生产,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能放在仓库里。

有两个方面的问题要考虑:

第一,某批的血浆不可能同时有后续化验记录,因此在投料的时,需要从该批血浆中把检疫期合格的血浆一一挑选出来,这是一个很麻烦的过程。如果只给你一个合格血浆的清单,人工去挑,可以想象这个工作量有多大。而对那些尚不能判断检疫期结果的血浆又该如何处理哪?只能留在原来的箱子中,等待下次投料时,再从中挑选合格的。还会有不能判断是否合格的血浆还要再留下,这样一次次的循环下去。

第二,如何让浆员在90天后,能再次来一次,提供这个化验结果,这里面会有很多办法。我看有些地方的办法还是很有效的。

我们的程序对第一个问题进行了处理,应该说比较符合实际,也大大降低了工作量。

对第二个问题,按照他们办法的要求,也提供了一些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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