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现在好像是个人就能代言游戏,甚至未满周岁的小孩子也上了阵。
代言人是什么?其实真正意义上的代言人是要能够代言那个产品的特点和用途,乃至其他。千奇百怪的代言人不是没有出现过,在前两年,金山也曾经为他们的游戏选择了一个平民且非美女的另类代言人,一个好像叫大马虎的老龄玩家,而事后也不可避免的进行了一番炒作。但多多少少,尽管另类,好歹还是个游戏玩家吧,多少能代表玩家的一点利益和喜好,也能代表其游戏的某种特质。而这个不满一岁的小孩子能代言什么呢?我想是什么也代言不了的,除了代言自己。
既然是炒作,能不能炒作的有艺术性点,以怪取胜并不难,难在如何让怪变得实在而有价值,夺人眼球不是真正目的,既然代言,就是要创造财富的,不是吗?可惜,这个有意为之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似乎创造不出物质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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