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在其《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一书的开篇,贝克尔说,经济学的发展已经进入第三个阶段:从仅限于研究物质资料的生产和消费结构的第一阶段;到全面研究商品现象,即研究货币交换关系的第二阶段;再到囊括人类的全部行为及与之有关的全部决定的第三阶段。贝克尔代表性的工作,就是在这第三个阶段,他把婚姻、家庭、犯罪、宗教、歧视等等都纳入到了经济学研究的范围,对于这些传统上归于社会学研究的问题,贝克尔用经济学的方法进行了重新的解释,确实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但是,研究范围的扩展能不能视为经济学的一个飞跃或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呢?笔者倒不这么认为,因为贝克尔所使用的范式没变化,还是新古典经济学家早已经在使用的“理性人”范式。
我们不否认人的行为都是“理性的”,但是对“理性”的概念要做出区分,一种是给定目标下的理性,另一种是目标没有给定下的理性。在以贝克尔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的分析框架中,“理性”指的是第一种,这种理性是与“均衡”或“最大化”等概念联系在一起的,用贝克尔自己的话说“理性行为就是指效用函数或福利函数等良序函数的一致的极大化”,在这种研究范式中,经济学家在研究某个问题时,首先就会设定“函数”,相当于为研究对象“设定目标”,如贝克尔在研究家庭问题时,就给出了家庭生产函数或家庭消费函数,并给出一些限制条件,简而言之,这是一种约束条件下求解最大化的研究范式。
这是经济学的主流范式,它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最早使用“经济”概念的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他所定义的“经济”即“家庭管理”的意思(一点程度上,这也意味着贝克尔研究的“家庭经济学”其实不新,因为色诺芬早他两千多年就已经研究这方面的问题了)。这种范式存在以下两个问题,首先,它把经济学简化为类似数学一样的学科,它在研究经济现象时,最主要的步骤是先设定函数,其次找数据,最后求解,这样的话,经济学这门学科的独特性在哪儿呢?和数学或统计学有什么区别?严重一点说的话,经济学的学科属性消失了,不需要了解任何经济学理论的人士,只要懂得一点数学,就可以做经济研究。
其次,这种范式的研究局限于孤立的个体,如家庭或孤立的事件,如歧视或犯罪的研究,而在现实中,“市场”不是孤立的个体行为或事件,市场是个体之间的互动,个体的行为只有放在互动的背景中研究才有价值。经济学更为重要的任务是帮助人们认识互动的行为所产生的结果,而不是对某种个体的行为或某类现象做出解释。对“互动性”的忽视,导致了贝克尔“人力资本”理论的缺陷。根据贝克尔的人力资本理论,一个人得到的教育培训越多,人力资本就越高,因此,政府应该加大人力资本投资。而在笔者看来,“人力资本”概念是对“资本”概念的滥用,资本是一个“相互”意义上的概念,即一个人,只有当他的才能有可能被自己或他人利用起来,服务于他人时,他所拥有的才能才可以被称为“资本”。对于“资本”问题来说,重要的是是否存在利用这种才能的市场机制,或这种市场机制在多大程度上能将他的才能加以使用,因此,是否构成“人力资本”,不是由一个人的教育水平或技能高低决定的,而是取决于有没有使他的才能得以发挥的市场机制,这个“市场机制”才是资本问题的核心,至于他所受的教育培训的多寡其实与资本问题无关,比如在前苏联,国民所受的教育水平很高,但是却不能说他们的人力资本很高,因为他们的才能根本无法得到使用,是没有价值的才能。可见,什么是“能力”,什么不是“能力”,不是投资者事先就可以确定的,而是在社会中自发形成的,假如政府人为地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很可能造成巨大的浪费。
上面我们强调使人力资本得以发挥的市场机制,但这种机制不是直接作用于人力资本,而是首先作用于企业家才能的,即发现机会、创新和承担风险的能力,企业家才能是作为生产要素的人力资本是否能够被利用,从而成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资本”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说,离开企业家才能,人力资本将得不到有效的使用,将不具有资本的性质。因此,这里存在这样一种先后关系:“市场机制”—“企业家才能”—“人力资本”,即“人力资本”只处于第三个层次。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完美的市场机制已经存在,剩下的就是一个如何投资(人力资本)的问题,恰恰相反,“市场机制”本身才应该是经济学关注的重点。
这种聚焦于“市场机制”的研究对应于上述“不给定目标下的理性人”范式,一方面是因为市场机制只有在不对个体设定目标的情况下才存在,假如设定目标,那就是计划,而非市场;另一方面,决定市场机制的规则和制度是不设定目标的个体在互动的过程中形成的,个体也只有遵循这些规则才能达到他自己的目的。
“给定目标下的理性人”范式对应于“均衡”,而“不给定目标下的理性人”范式对应于“过程”,它不是求解最大化,不是给定函数下如何实现最优的分配,而是强调每个个体所拥有的知识都是有限的,因此个体要实现自己的目的,需要利用别人的知识,要和别人的计划相调适,这个互动的过程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规则决定的,因此,这种范式会把重点放在制度的生成、演化和优劣的判断等问题上,这种不设定目标下的理性人可以称为“行动人”或“制度人”。
比较上述这两种范式,可以发现它们有不同的理论创新路径,“给定目标下的理性人”范式的理论创新主要是通过引入新的要素,对既有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进行拓展,并且借助于经验的或实证的方法实现的,而“目标不给定下的理性人”范式,是通过提出“新的洞见”实现的,包括新概念的提出,如科斯的“交易费用”概念,以及对社会现象更深入的“理解”,如奈特对企业“分散风险”性质的认识,米塞斯对货币和商业周期问题的认识,哈耶克对知识、秩序、法律和社会现象复杂性的认识,熊彼特对创新的认识,以及科兹纳对企业家性质的认识等等,这些新的认识本身就构成了理论创新,经济学家的认识前进一步,经济理论就前进了一步。在对事物的本质有了新的认识的情况下,利用芝加哥学派擅长的经验或实证方法去检验它或说明它,也是未尝不可的。
东方早报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