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的横行是因为人们在罪恶还没有伤害到他的时候保持沉默,对之纵容,我也沉默了无数次,但这一次我忍无可忍,不想再沉默下去.
最近从学校的网上看到,要对老师的教学进行考核,对老师划分ABCDE等不同的等级,且DE这两个等级必须占20%的比例,列位这两个等级的老师在晋升职称等方面将受限制,那么怎么考核呢?依据是过去几年学生给老师课堂教学打的分数.
对老师要进行考核是上级教育厅做出来的决定,这种行为再次强化了他们本不该有的权力,强化了官僚主义,高校和老师的独立创新精神将进一步受到扼杀.在计划经济下,有很多各种各样的考核和考评,如评比"省优""部优"产品等等,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这种行业内部的考核基本上消失了,改为由市场考核或消费者的货币投票来考核,但是在教育部门,这种考核却一点不见减少,反而得到加强,这显然是逆市场经济的潮流,也是逆社会进步的潮流.在国外,教育部门是"服务"部门,为学校提供需要的服务,而在中国教育部门成了"管理"部门,管这个,管那个,鸡毛蒜皮大的事情都管,一点权力都不放过.
再看用学生的教学评估分评价老师是否合适.我可以明确地说,这是谬之千里之举.老师是为学生提供服务的职业,要看他的服务是否为学生创造了"价值",而不是看是否讨得学生的欢心.在市场中,只有为消费者创造价值的才能生存,而在垄断的高校里,却不是这样,只要学生给老师打的分数高,就行,而不管老师是否创造了价值,是否为学生提供了对他们有益的知识.学生给老师打的分高能说明老师上课有水平吗?我可以举出一千条理由说明这是愚蠢和荒谬之见,下面仅列几条:
一、学生有能力评价老师吗?如果学生有能力评价老师,学生就是“专家”了,而不是“学生”了。尽管我认为连专家也没有能力评价老师的教学。老师是学生的领导者和指引者,这是毫无疑问的,学生不是“消费者”,这点要弄清楚。
二、评价的方式得当吗?对大学老师来说,给学生讲解教科书上的知识没有多少价值(大多数教科书上的知识都是陈旧的,况且没有老师指导,学生自己也会看明白),而是要提供思想和启示,促进学生思考,提高其辨别真伪的能力,而这些重要的内容在评价体系里根本没有得到反映,相反,评价的是那些无关紧要的形式化的东西,显然是重形式,轻内容,本末倒置,舍本逐末。
三、评价的“分数”可以加总平均吗?分数反映的是学生的偏好,偏好是不可以加总的。在市场中,商品利用“货币”转化为“价格”就可以加总平均了,这是因为有“货币”这一基准作为尺度,所以不同的商品才可以进行价值比较,而“评价”纯粹是主观的,没有任何一个标准,甲学生的要求比较高,给老师的打分自然低,而乙学生的要求相对低,打分自然高,也有可能不是要求高低的问题,而是“喜欢”不同的问题,这是一个经济学常识。
不同的老师风格不同,如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性格,我们不能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不同的老师。另外,不同的老师上的课程不同,学生的年级也不同,班级大小也不同,在存在上述种种差异的情况下,我们怎么可以用分数一概而论之?
这个制度必然促使老师为了获得一个学生打的高分,投学生所好,求一己之利,但毫无疑问,这是对学生不负责任和缺乏道德良知之举,必然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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