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有两本名著,一本是《道德情操论》,另一本是《国富论》,分别阐述他的道德观与经济主张。本文考察他道德观与经济主张的一致性,指出这种一致性体现在他的道德观与经济主张都具有“自然主义”的特点。下面从他的道德观说起。
与强调激情相对应的是斯密所主张的自由竞争的商业社会。在斯密看来,商业社会是自由与俗世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突出美德的社会,也只有自由竞争的商业社会才能把人类从美德的繁苛压抑中解放出来,从宗教的囚笼释放出来。他把商业社会看作是最高形式的社会,是因为他认为商业社会是最“自然”的,是人类社会的“自然秩序”,与人的保护人自身的生存、改善自身境况这种激情最符。虽然商业社会中人人利己,但“利己”并不妨碍人们勤奋与合作,不妨碍人们生产和售卖的诚实公正。而这种商业社会的美德并非来自于传统训诲式的道德教育,也不是机构的监督,而是商业社会中最常见、最自然的竞争,而且这种道德与人们保存自身、获得发展的要求是一致的。
虽然斯密接受的是“商业社会”而非“美德社会”,但斯密没有排斥人类的传统美德,他意识到文明的商业社会不是最正义的社会,在道德上存在缺陷。商业社会带来了进步,但也使人类本来一直就有的美好素质消失。商业社会促进了人类之间的分工,使人们得到了特定职业上的技巧,但却牺牲了智力的、社会的以及尚武的诸种德性。他意识到“自然是有缺陷的”,没有一个完美的选择,这是进步所必须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