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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自然主义:斯密的道德观与经济主张"

(2007-01-16 20:12:16)

斯密有两本名著,一本是《道德情操论》,另一本是《国富论》,分别阐述他的道德观与经济主张。本文考察他道德观与经济主张的一致性,指出这种一致性体现在他的道德观与经济主张都具有“自然主义”的特点。下面从他的道德观说起。

   斯密“自然主义”的道德观,体现在他“情”高于“理”的认识上。他屏弃了传统的道德说教,认为传统道德所提出的目标,违背了人的本性,也不是人的本性所能达到的。他认为人类的激情是根本不能用理性克服的,激情是与生俱来的,理性根本不能驾驭人的激情,道德教育无力对抗人的激情,因此,人类的秩序应遵循“情”而不是“理”。斯密举例说,“恩惠”,即提供服务而不求对等的回报,虽然是一种传统美德,但是却与人的“需要”,与人爱自我保存这种激情相互冲突。又比如,他说人类最根本的激情是最死亡的恐惧,而这种恐惧不是理性所能摆脱的。斯密自然主义的道德观也体现在他看待社会与道德的相互关系上,传统的道德观把维护社会看作目的,而他认为社会是维护人的工具和手段,而不是目的,社会本身也不是人类理性选择的结果,相反,社会是人类自由活动的激情的产物,人类安排社会的各种有意识的活动,其来源可以追溯到人激情,理性不能负起指挥人类活动的功能,人类的社会生活不能依赖理性的实践,而只能依赖纯属于激情的基础。斯密的这种道德观还体现在他对美德来源的认识上,他认为美德的真正来源,不是通过理性压抑激情,而是激情本身,是人类灵魂的活动。

与强调激情相对应的是斯密所主张的自由竞争的商业社会。在斯密看来,商业社会是自由与俗世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突出美德的社会,也只有自由竞争的商业社会才能把人类从美德的繁苛压抑中解放出来,从宗教的囚笼释放出来。他把商业社会看作是最高形式的社会,是因为他认为商业社会是最“自然”的,是人类社会的“自然秩序”,与人的保护人自身的生存、改善自身境况这种激情最符。虽然商业社会中人人利己,但“利己”并不妨碍人们勤奋与合作,不妨碍人们生产和售卖的诚实公正。而这种商业社会的美德并非来自于传统训诲式的道德教育,也不是机构的监督,而是商业社会中最常见、最自然的竞争,而且这种道德与人们保存自身、获得发展的要求是一致的。

虽然斯密接受的是“商业社会”而非“美德社会”,但斯密没有排斥人类的传统美德,他意识到文明的商业社会不是最正义的社会,在道德上存在缺陷。商业社会带来了进步,但也使人类本来一直就有的美好素质消失。商业社会促进了人类之间的分工,使人们得到了特定职业上的技巧,但却牺牲了智力的、社会的以及尚武的诸种德性。他意识到“自然是有缺陷的”,没有一个完美的选择,这是进步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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