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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办”是个什么机构

(2009-08-21 16:34:12)
标签:

南京

停车办

杂谈

分类: 时评
    相信很多人不知道政府部门还有“停车办”这样的机构。

  前两天坐出租车,听电台广播说,南京鼓楼一个地方收取停车年费,可是过一段时间停车场就没了。消费者向交通台反映,记者前往了解,最后找到一个称为“停车办”的单位询问。记者也不知道这“停车办”是个什么样的单位,后来调查得知,“停车办”是公安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

先不管这停车年费收取之后停车场没了是否合适,单就这个“停车办”的名称就让人觉得摸不着头脑,如果不是电台介绍是公安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人们还以为是哪个“社会势力”设立的“机构”。

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政府的管理部门也越设越多,已经成为目前中国社会管理成本的沉重负担。中央实行了大部制改革,很多地方的省级政府也在酝酿机构改革,整编政府部门,提高效率。但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单位却同时应运而生,“停车办”就是其中之一。此外,还听说过有的城市搞夜景工程,成立了“夜景办”,如此等等,不一而是。

我国现行的行政体系除了各级政府设立的政府管理机关之外,还有许许多多下属的事业单位。据说,这些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甚至超过所隶属机关的几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明显特征是,一不以盈利为目的,二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是,有些政府机关设立的所谓事业单位,却以营利为目的。比如,上午听到的广播里介绍,那个南京的“停车办”,其收取的停车年费开具的是税务发票,而非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这两种发票的差别就在于,税务发票纳税之后,其余部分可以作为收费单位的收入,而行政事业性收费却必须全额上缴国库,单位不能截留,收费单位若有需要,再由财政返还拨付。难怪电台主持人在节目中连声质问:属于公众的场所凭什么就变成了“停车办”的停车场呢?

某些政府机关以手中掌握的公权,设立事业性机构,既可以安排人员上岗,又能为单位部门谋取私利。政府所属单位越来越多,纳税人的就负担越来越大,但某些政府机关的福利却会越来越好,这也许就是目前社会的现状。

南京的“停车办”是否也是这样的性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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