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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公司风险控制

(2014-04-15 12:29:04)
标签:

文化

分类: 金融法律

 http://s13/mw690/001wR63qzy6I7ASuAEI1c&690

   随着社会的发展, 融资市场需求的扩大,P2P公司应运而生。但是向所有新兴的行业一样,P2P公司在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的同时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P2P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扰乱金融秩序的犯罪。当然我所了解的所有P2P公司的老板都会说凡是触及“红线”的事情他们一定不会做,但是问题是凡是已经被类似犯罪的囚徒谁又会认为自己当时已经犯罪了还会那么做呢?问题就在于在P2P行业里面临高额利润的时候必知不觉中P2P公司就已经走到了悬崖的边缘而不自知。那么P2P公司要如何才能做到合法经营,而不涉嫌违法犯罪呢?就此我作为一名律师,以我的法律知识和对该行业的了解有如下建议:

   第一、P2P公司要做好自己的定位。P2P公司本身不是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也不是吸收存款的银行,而只是一个提供融资机会的一个中介平台。法律上我们可以称P2P公司为居间公司,P2P公司只要明确自己只是一个促成有借款需求的借款人和有富裕资金的贷款人之间借贷关系的形成一个居间公司,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作为盈利。做好居间公司的定位,并依此为原则操作业务,P2P公司就不会涉嫌违法犯罪。

   第二、P2P公司不能操控客户资金的流转,公司不存放客户的资金。当然,实际操作中,因为P2P公司会看到大量资金的流转,面对大量的资金会让有私欲的人心动。P2P公司要明确这些资金是属于客户自己的,P2P公司不是银行,公司账户是不能存放客户资金的,所以客户资金建议托管到银行。

   第三、P2P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债权必须要真实可靠。P2P公司不可为了吸收资金而发布虚假债权。有的P2P公司自作聪明,考虑有的借款人要求马上需要资金的情况下,P2P公司网络平台不能满足借款人时间上的需求,故在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吸收资金后用于有急切资金借款人,而这种公司却不知自己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以上是我对P2P公司的一些认识与建议,欢迎对P2P公司有所了解的专业人员与我一起探讨。

王晶律师

北京郭子福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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