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改变只是因为到了该变的时候。并非谁安排,也不是自己推动,倒像是上天安排。
接受改变,这是唯一的选项。
要搬家的消息,是父母已经私下交流过,并有了决定以后才告诉我们的。虽说征求我们的意见,但我知道自己并没太多发言权。好在,他们的决定和我想要的结果一样,都不需要说服对方。妹妹住在大学宿舍,只是周末回来一两天,她的态度是,怎么样都无所谓。
从确定搬家的那天起,我几乎把所有业余时间都用在了做准备工作上。在医院家属区居住的二十年,父母从最早的家徒四壁一点点建设到现在,不说家道小康,也是几个屋子都堆满了积攒下来的有用和无用的东西。
在对待这些“财产”的态度上,我的双重标准表现得淋漓尽致。一方面我请求父母把没什么用的东西尽量扔掉,另一方面,我又舍不得放弃任何一个父母认为没用了,我却觉得有意思的玩意,比如父亲多年前用过的冲印设备和那些看起来像古董(确实很多磨损严重)的东西,包括文具、公文包、皮箱,甚至他年轻时候穿过,已经多年不穿的已经裂口的皮夹克和脚底磨掉一层的皮靴(母亲是主张这些用不了的东西扔掉的,父亲却不说话,默默支持我把它们搬到新家。)。除此之外,我自己满屋子的东西更是舍不得扔掉任何一件。就连那些过期杂志,中学课外辅助教材都准备带走。
或许是母亲觉得我有点过了头,于是就趁我上班的时候偷偷把我那些明显不再有用的过期杂志当废纸卖了不少。回到家的我向母亲大闹一场,最后还是不得不接受失去这些宝贝的现实。
好在,我大部分东西都留了下来,很多东西在后面的几次搬家中我也都一直带着。我明白已不可能用得上了,但还是舍不得丢下。我已是把它们当成了我的文物。俨然成了装载我成长的回忆,以及对父亲无尽思念的容器。
不只是我有双标,事实上除了不太管事的妹妹外,我们家所有人都有双标。母亲口口声声说这不要那不要,但锅碗瓢盆等这些生活用品确实一个都不能少。父亲严格说算不上双标,他压根就只有一个标准——全部搬走。
最终,我们还是几乎把所有能搬走的东西都带到了新家。
也有例外,有些宝贝并没在新家出现。不是我们忘带了,而是没照看好,搞掉了。比如至今让我耿耿于怀的一台没怎么用过的电唱机,还有那台父母结婚时买的红灯牌(或熊猫牌?)收音机。
每次搬家都会掉东西,这已是不是真理的真理,区别只是在掉的是西瓜还是芝麻。现在想来,电唱机和收音机之所以掉了,的确是没照看好。之所以没照看好,是因为当时我看不到它们的价值,更理解不了它们的重要。
我们搬走了更大的家伙,一台蝴蝶牌缝纫机。不过这台当初父母可能下了很大决心才买的机器也没在新家待多久,就被母亲处理掉了。当时我正在对音响发烧,什么时候被处理掉的我全然不知,自然也没觉得可惜。感觉可惜,那已是很多年后准备再次搬家时的事了。
我为搬家做的准备不只是对老房子里的东西的整理打包,还包括了对新家进行的我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地面打蜡。
这是一件我从没做过的工作,我书上找了个最简单方法,买了材料就准备开工了。
当然,一人做我没有把握,于是我请了大学同学小田帮忙。
午安,三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