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随笔 |
一个人,一个礼拜五个工作日加四次班,双休日加一半的班,没加班的日子还是为了加班有体力去活动一下筋骨;不买房子,不买车,兴趣寡淡;唯一的爱好就是请人吃饭或帮人找吃饭的饭店,还要在上菜时抢在同伴的筷子前把菜拍下来。不忍心骂变态,只好说可怜。
当兴趣成为工作,就是一种幸福。
当这种工作无限膨胀成生活的全部,也就成了坟墓。
前面那么多年,都沉浸在坟墓里,越陷越深,快乐无比。
如今,已经呼吸到了外面的空气,偶尔还会下定决心伸出手去挥舞两下。所以,最最痛苦。
怕以后会数典忘祖,是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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