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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环环失守,须由刑法把关

(2015-06-02 08:39:34)

防止环环失守,须由刑法把关

 

61日,河南省信阳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局联合调查组公布信阳市救助站13岁少年王志强被“活活饿死,尸体成干尸”事件调查结果。同时,这一事件的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也公布。(《大河报》201561日)

据媒体公布的处理结果,共有18名直接责任者和分管领导受到处分,其中救助站站长等2被撤职,接警员1人被辞退,其他人受记过或警告等处分。同时公布的调查结果,基本还原了这名少年从走失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其中暴露出的相关工作人员的马虎、失职令人触目惊心,正是在这一次次的麻木、敷衍中,少年王志强回到亲人身边的机会一次次错失,直至阴阳相隔。

人死不能复生,我们无法将时光退还到王志强走失之前,重新演绎他的一生。退一步讲,即使他能早日回到父母身边,能否躲过疾病的侵袭也是未知数。但我们可以设想的是,如果不是环环失守,从派出所、公安局到救助站、医院,只要有一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有点责任心,就有可能帮助王志强走出困境,逃过劫难。可惜的是,整个链条始终处于无效的空转之中。

那么,为什么会环环失守?这里面既有机制之失,也有执行之失,如公安与民政之间尚没有失踪人员信息的互通互联机制,无法现实有效的对接,再比如派出所未能及时录入失踪人员信息,更没有向其他派出所通报。但最为关键的是,相关的工作人员缺少必要的责任心,该做的未做,或者只是虚与应付,将王志强步步推向深渊。

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做的未做,就是典型的渎职,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渎职行为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就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照联合调查组的处理结果,只有2被撤职, 1人被辞退,其他15人只是受记过或警告等处分。也就是说,在这18名责任人和领导之中,只有一名接警员(这名接警员很有可能是聘用的合同工,没有公职身份)丢掉了饭碗,其他的人员都继续保留着公职。

不能说这样的处理是“罚酒三杯”,但对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处理得确实是太轻了。这样的处理结果,无法给死者及其亲属一个交待,也无法给民众一个明白,更无法给责任人员以警戒。甚至让人担心,虽然调查结果已出,真相可能还在路上。要让相关责任人真正承担起职责,让相关领导真正负起领导之责,并警示其他的人员,必须从严从重处罚其失职行为。也就是说,只有让刑法来把关,依法追究其渎职的刑事责任,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职责被虚置,防止“环环失守”现象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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