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特权车”连累了“特种车”
http://1804.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13/1/5/11/11/u49189588_13cccaa530ag85_blog.jpg" />
自今年1月1日起,饱受诟病的兰州车辆“限行通行证”正式废止。这意味着兰州市已经执行了两年多的车辆限行政策中,将不再有特权车。(人民网2013年1月4日)
在一个越来越崇尚公平的世界里,任何形式的特权都应当废止,特权车当然也不能例外。具体到兰州的车辆限行政策,特权车理当没有生存的空间。
但需要厘清的概念是,特种车并不等同于特权车。特种车辆因承担特殊的任务,因此在通行时享有一定的优先权,这不仅是特种车辆的性质所决定的,更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授权。比如,法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就是优先权的体现。而所谓的特权车,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凌驾于普通车辆以上的车辆。
显然,特种车优先权的存在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不能说取消就取消。特别是,不能让“特权车”连累了“特种车”。
事实上,民众反对的并不是“特种车”,而是那些冒着特种车之名而行使特权的假特种车,也就是所谓的特权车。因为,保障特种车的正常行驶,得益的是全体百姓。
在兰州车辆限行的过程中,老百姓并不反对有着特殊任务的车辆行驶,也不是反对“限行通行证”的存在,而是反对那些假冒的“特殊车辆”,试想“特种”不“特”,甚至连私人车辆也有了“限行通行证”,那么这张通行证就没有了一点公信力,遭人愤恨也就是必然了。
因此,当务之急,并不是废止所有的“限行通行证”,让那些真正有特殊任务的特种车沦为普通车辆,没有一点优先权,而是让那些冒名的“特权车”露出庐山真面目,不再欺世盗名,为所欲为。否则,就是因噎废食了。
说实在的,限行的目的,本身就含有让一些必需的特种车辆顺畅行使的因素,让其更好地发挥作用,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兰州“一刀切”的做法,让特种车也限行,既有违限行的本意,增加了成本,同时也有违法之嫌。
其实,关键的并不是要取消所有的“限行能行证”,而是要把好关,加强对“限行通行证”的管理,让其名实相符,不让假冒者混进来。对于发现的假冒者,非但要打,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使用的“特种车”,同样要严肃处理。同时,信息要公开,让“特种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样公众的疑虑就会消除,怨言就会消失。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