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启用X光安检机不能“先斩后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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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因去年10月被曝违法设置而停用的深圳地铁站286台X光安检机再次启用。地铁集团运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正申请人居委为X光安检机作辐射检测。(《京华时报》2012年11月4日)
X光安检机上岗前要作辐射检测,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这是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也就是说,X光安检机使用前,首先要经过辐射检测,并据此由环保部门作出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再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获得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才能正式投入使用。这是X光安检机投入使用的法定条件,如果未经此法定程序,那么就是违法使用。
由此可见,深圳地铁再次启用X光安检机,仍旧是属于违法行为。尽管管理方正在申请人居委为X光安检机作辐射检测,但改变不了其违法的性质。可以说,在X光安检机的启用上,深圳地铁再一次“先斩后奏”,作出了错误的选择。联想到去年其曾因违法设置遭曝光而停用,今年又明知故犯,其违法的主观恶性十分明显。
深圳地铁管理方可能会以情况特殊为由为自己的“先斩后奏”行为作辩护,甚至把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作为自己违法的借口。确实,维护公共安全是公共设施管理部门的最重要职责,但最高尚的借口也改变不了其违法的性质,必须予以纠正。
“先斩后奏”式的方法,无视法律的刚性规定,失去了对法律的起码的尊重。法律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是最高的行为准则,是一切行为的底线。既然是底线,那么就表明是不能被随意逾越的。遗憾的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样的故意违法并不少见。对于某些行为来说,比如行人闯红灯,会给交通秩序和行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对某些行为来说,比如说政府部门的管理行为,就可能会产生群体性的影响,甚至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近年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责任方大多有类似的“先斩后奏”、“霸王硬上弓”等操作手法,值得警惕。
“先斩后奏”式的方法,培养的是管理方的懒政。就以深圳地铁来说,去年10月就因为违法设置被曝光,那么在一年多的时间内,管理方完全可以走完法定的程序,获得合法的许可,即使存在某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也完全有时间予以改进。如果在一年的时间内,无法通过检测获得许可的,那么这些检测机就不能投入使用,现在突然重新启用,不仅违法,更重要的是将公共安全完全置于脑后。
“先斩后奏”式的方法,还可能将原本正规的检测程序虚置,检测部门会不会因为机器早已在实际使用而送“顺水人情”,放弃了自己的职责?我想,大部分市民会有这样的疑问的。地铁启用X光安检机,看似小事,其实不小,不可不慎,不可不察。在未取得合法的手续之前,这样的违法行为应当再次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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