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诉讼终结方韩“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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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方舟子质疑韩寒之父代笔为子写作,与韩寒展开隔空“骂战”。1月29日,韩寒委托律师,就方舟子对其名誉造成损害事宜,在上海提起法律诉讼,索赔10万元。同时,韩寒整理了1000页手稿并进行司法鉴定,证明自己无“代笔作弊”行为。(中国经济网2012年1月29日)
这个春节,最热闹的公共事件大约就是方韩之间的“对抗”了。这两位都是“红人”,麾下有着大量的拥趸和粉丝,于是,你来我往,吵得不可开交。但在这样一个缺少规则的平台上,最热闹的争吵也无法澄清是非,得出一个最终的结论。倒是很容易让人失去最初的理性,近乎胡搅蛮缠。据我的观察,当事人及其粉丝,哪怕那些一直以理性著称的公知,也有点失态了。
对于这样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纠纷,最好的方法就是将其诉诸法律,让法律作出最终的裁决。因此,韩寒一方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为自己维权,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是理性的选择。
诚然,法官不是神仙,法律也并非万能,即使通过诉讼也不一定能够揭示此案背后的全部真相。但法律的作用在于,通过案件的审理,能够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裁定双方之间的纠纷。法官不能拒绝裁判,这就是诉讼的价值所在。
民事诉讼的基本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证实自己的主张,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当然,举证责任的分配在诉讼过程中至关重要。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宜对具体的案件发表过多的评论。相信审理此案的法官会按照法律原则和诉讼程序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依据举证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需要提醒的是,民事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它依据的是高度盖然性原则,而不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在双方均有一定数量证据的情况下,法官会根据优势证据作出裁决。
因此,纠纷已经进入诉讼程序,那么双方应该做的是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而不是继续“骂战”下去。期待诉讼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期待双方当事人及其拥趸能够理性地接受并尊重法律的裁决,期待诉讼能够终结“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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