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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公开增发预案条款看民生银行

(2011-01-25 10:35:37)
标签:

财经

华夏银行

民生银行

股份认购协议

非公开增发

股票

分类: 企业分析
   此次民生银行增发在股民中引起很大的波澜,大量股民朋友指出此次增发有损散户利益。而凌通论坛网友ednn更指出民生银行非公开增发说明书中更隐藏玄机,我特此翻出民生银行非公开增发说明书,并对比华夏银行非公开增发说明书对比,一看果然有问题。在民生银行非公开增发说明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

  “民生银行如未按照前述"特别约定"的有关规定退还相应款项,民生银行应向认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按照日万份之二点一(0.021%)计算。认购方如未因《股份认购协议》前述"特别约定"的有关规定而放弃本次认购的,认购方先前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及相应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全部归民生银行所有;认购方如未因《股份认购协议》前述"特别约定"的有关规定而导致认购股份数量不足《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数量的,认购方先前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及相应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按照不足部分所占认购股份数量的比例归民生银行所有。”

   再来看看华夏银行的非公开增发说明书中的描述:
  “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经合同各方适当签署后即成立,但须以下述各项先决条件获得满足\成就或被豁免后方生效:
(1)合同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形成有效决议;
(2)本次非公开发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形成有效决议;
(3)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核准;
(4)依法须经审批的认购方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入股已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核准;
(5)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6)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和认购方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认购获得其他具有审核批准权力的监管机构的必要批准(如有)。”

   对比可以发现,华夏银行的增发对象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是一定要履行协定,而民生银行的增发对象则不同,可以依据市场情况而定是否履行合同,而毁约的最大损失不过是5%的保证金。
   再来看看增发的价格:民生银行目前市场价格为4.99,净资产为3.75,增发价格为4.57。华夏银行目前的市场价格为11.14,净资产为6.85,增发价格为11.17.也就是说,民生银行在如此优惠的增发价格下,为了进一步的保护增发对象(也就是大股东)的利益,其仍然在方案中设立条款,让大股东进退自如。
   这让我想起了华夏银行上一回的定向增发,在2008年10月20日曾以14.6的价格向大股东增发7.9亿股,而由于市场价格的下跌,在履行合约当日,华夏银行的市场价格为8.23元,虽说如此,增发对象还是履行合约。
   
   民生银行,还是不太让人放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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