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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国务院决定,2008 年 5 月 19 日至 21
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 ,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
5 月 19 日 14 时 28 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 ,防空警报鸣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5 月 19 日 14 时 28 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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