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认真》比赛遇到的两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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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参加了在加州水郡举行的《认真》的比赛。
合影
感谢组织者的信任,被委派为小组长,同组的有凯文、米卡和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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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卡、凯文、我和朱先生
为了更好地完成使命,赛前还专门又翻看了《规则》并打印了风兄特意为本次比赛准备的、容易犯错的简易规则。
尽管时间紧张,赛前还是在发球台上把要求、注意事项等与同组球员和球童进行了沟通,不希望看到大家被罚杆。
特别强调了几点:一是在发球台上容易违规的地方,如指示打球线、助言等;二是在果岭上,如自己Mark、接触推击线、推球入洞等。
同组球员都很认真做的也不错,只有米卡由于被球童误导被罚杆外,其它未出现罚杆。但有下面两个案例值得探讨:
1、C1为左狗腿的短4杆洞,朱先生开球未穿出障碍区,进入红桩标注的水障碍区,尽管是水障碍区但并没水而是野草,球位于很长的野草中,当然此时可以:一是在此球位上打,二是按水障碍进行补救。
在球位旁边2杆范围内且不靠近球洞的地方有一片短草区,朱先生问能否宣布不可打而在此罚1杆抛球,我考虑后说可以。此案例在晚宴上与大家共享时,大家意见不一,后致电风尘子,风兄说不可以。
我认为可以的理由为:根据公平性原则,罚1杆且抛球在障碍区并未得利;另外参照沙坑宣布不可打罚杆原则,所以我认为是可以的。
2、朱先生攻果岭一杆偏右进长草区,找球未果(没人看时间是否超过5分钟),已经坐车回原来的点去补球,这时同组的人发现了他的球,把他叫回继续打。
这个案例有两种意见:一是既然找到了原来的球且还没打补球,时间也不确定是否超过5分钟,应该继续打这颗球。二是既然已经决定回去打补球,就说明已经确认了球已遗失,此时不管是否找到都是遗失要去补球。
请风兄及各位发表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