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1-答温州朋友关于农村老年食堂问
(2022-12-01 15:11:36)| 分类: 纪事 |
20221201-答温州市委决策咨询委张楚舒问
中午接到温州市委决策咨询委小张关于农村老年食堂的咨询微信。
问答如下。
楚楚:
天门山人:
第一,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老年食堂建在哪里?要考虑食堂对老年人的可接近性及规模性(节约成本)等。要尽可能把老年食堂建在老年人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另外,尽可能地发挥村内旧的属于集体建设原地类型的旧厂房、校舍等新功用,减少老年食堂的建设投资。
第二,要实事求是地解决好可持续性问题,亦即老年食堂的财务稳定问题。这个有不少成熟做法和经验。我看全国各地情况后,有“四个一点”的概括:一是老年人自己(含子女支持)拿一点,二是所在集体的集体经济收益中支持一点,三是社会贤达(企业)捐献一点,四是同村的中青年妇女以志愿者身份无偿地时间投入一点。 后两者可能要从长期性上找到解决办法。对捐助企业,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基于捐助部分给予免税待遇,这是全世界慈善事业普遍的做法。当然涉税的政策不是基层政府所能决定的。可以查一下相关税则,应该有类似的免税规定。如果没有,或者是“有,但无法”实施,可以向国家税务总局和全国人大反映。同村“青年些”、还不那么老年的女志愿者,无偿提供采购、食材准备、烹饪、分餐、餐具整理等等食堂服务,可以大大节约食堂成本支出——现在人力最贵。对于这些人,可采行“时间储蓄银行”等方式来予以鼓励——他们现在参与提供的老年养老志愿服务,可为其将来各种养老服务的优先获得提供基础和前提。为此,基层政府要出面解决这个“时间储蓄银行”的积累记录和提供未来“优先”获得服务的信用担保!政府信用建立可以从这样的小事开始做起!
第三,对于属于同集体但分散居住,不在老年食堂服务圈内的老人,提供多重选择服务——配送......等等。他们的服务要被纳入视野,怎么为其提供服务,要有其本人和家庭的参与来共同决定......
楚楚:
天门山人:
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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