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策效用和政策效应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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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审读我们研究团队几个成员和学生的文章,发现了一些共性的问题。当时在群里与大家简单地说了说。
兹事体大,今天上午会后又仔细揣摩了一下写下了如下的文字。
“效用”,更多的是从政策本身的视角,看出台某项政策后目标实现程度怎么样,效果如何。如目标价格政策改革, 看目标价格的实现程度,价格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等等;再比如,某些支持收入增长的政策,其效用是指究竟能不能增加收入,收入增加多少?
“效应”,则是施政对象视角,重在“应”字, 是指被施政的对象在这个政策面前如何应对,如何反应,以及应对和反应的程度等等。
最容易理解这两者之间差别的的可能是扶贫政策,某项扶贫政策出台后,减少了多少贫困人口是效用+效果,导致贫困人口出现败德行为、产生等靠要思想、争当贫困户等等就是效应。
一般而言,经济学研究的问题,重点是关注和研究的某项政策/其他外部干预出现后,施政对象(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保险公司、收购企业,甚至是地方政府)的短期和长期应对(影响)问题,政策目标本身实现的怎么样,也会作为研究背景、提出研究问题来关注,但不会成为科学研究问题本身。
我理解,大家的文章,研究的是家庭农场等作为利益相关者,作为被施政的对象,他们是如何应对某项政策的改变和调整的,是政策影响(impact),是"效应"研究的范畴。但大家大都(甚至在文章标题上)将其写成“效用”........
上面关于效用和效果的辨析表明,这一字之差,实则谬之千里。大家写文章时一定要注意严格、规范地用好概念!
另外多说一句,所谓政策评估,应该包括的是“效用(utility + effect)”+“效应(impact)”。 我们当中不是有很多人承接了农业农村部的关于土地方面的政策评估吗? 我想,可以延着上述辨析的这个思路做。当然,农业农村部的评估,重点可能还是前者。长期影响(Impact)可以关注, 但因在短期内还难从整体上看出影响来,因此,对Impact要关注, 但不一定作为重点!
以上,是就最近大家一些文章提醒的第一个方面。
第二方面的问题是,大家在文章中,都有“政策建议”部分。不是说不需要,也不是说不应该写,而是我发现,现有的“建议”中,很多与文章研究的结论和发现只具有似是而非的关系。
问题何在?其实,大家做的大多是实证研究——基于“某项政策实施(A)会导致被施政者(如家庭农场等)的某个行为的改变(B)”的假设。我们只证明了由A到B的假设(证实 或 证伪),走远一点的也只是在“证实”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A对B的决定程度。这就是我们的研究发现。文章可以对这个“研究发现”的“政策含义”进行分析和讨论,甚至是“延伸性讨论”,再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这样才能说,你的政策建议是有针对性的。“针对性”是“可操作性”的前提, 如果针对性就不强,很难说有可操作性!若没有可操作性,只是一般性地对“关联问题”提出建议,很难有说服力,编辑审稿时也很难接受你的文章。
第三个是一个一般性的问题。我们团队研究的对象是家庭农场。政策变化是家庭农场行为改变的条件和诱发因素。传统的小规模户农户对政策可能是无感的,换言之,限于他们的能力、偏好以及调整的必要性,小农户可能对政策是不敏感的,但规模化农户(家庭农场),既有能力也有必要,更有创新偏好,因此,他们更加对政策敏感。被施政对象对政策的敏感性,是政策能否实现目标(utility + effect)的重要决定因素。 家庭农场对政策敏感,能够对外部环境(含政策)的变化迅速做出适应性调整,这是我们推崇家庭农场的最根本的理由!!!
关于这一点,大家再仔细体会和推敲我这几年来一而再再而三、反复地强调的下面这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