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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日本人”

(2007-08-18 18: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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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记录

感悟随笔

分类: 随感小记
 
    “我是日本人,我为什么要起中国名字!”,感觉特慷慨激昂的一句话,确是得不到谁的认同与尊敬,反而招来了众人的鄙视。怎么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日本人打算在中国买房子,来到公证处做《共有协议》的公证。《共有协议》是分配房产比例的这么一种公证,凡是二人以上购买房产的必然给有一个产权的份额比例分配,最后建委依据这个下发产权证,来区分此房产是个人所有还是多人共有。
    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以登记制度为准,也就是实名制,就是说登记过户到谁的名下,房产就是谁的。近些年来,很多外国人都在中国置办了房产,但汉语是中国的主权文字,所以在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户主名称必须是用中文形式表达出来的汉字名称。简单的说,也就是外国人买房,必须起一个中国名字,以此办理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
    然而这位日本“友人”确不依此规章办事,显示出极其不友善的态度。当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告知他要有一个中文名字的证明时,他立刻用了一种很不吝的腔调回复道:“我是日本人,我为什么要起中国名字!”,一副嚣张的姿态。我不知道后来他有没有感觉到众人鄙视的目光,那目光绝不是尊重,而是鄙视。
    其实,对于日本人的爱国,对于日本人对本民族的那种崇拜,早已经是一传十、十传百、众人皆知的“秘密”了。我们姑且不谈论政治问题,单纯的就日本人爱国的这种精神而言,本也是令人尊敬,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的。
    但是,作为一个外籍人,如果只是因为对本民族的崇拜,就无视别国的法律,那么你得到的不是尊重,是鄙视。一句“我是日本人”,这不光是对你自己的侮辱、也是对你们本国的侮辱、更是对我们千千万万的中国民众的侮辱。
    事实上,我很想告诉他:既然你这么爱国、来我们中国做什么,既然你这么爱国、来我们中国买什么房子,既然你这么爱国、那就回你们本国去。但是鉴于这无非是个别民众的个别行为,而且相信大多数日本民众不会如此办事,也就作罢。但看的出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很气愤这样的对话。对此我们不理会,绝不是我们怕了,这是我们的宽容与大度。
    事情最后的结果,肯定是办不了,公证人员很客气的告诉了他。制度就是制度,不会因为谁的一句话而改变。对此,我觉得他可笑、无知。难道是日本人,就可以不遵守他国法律了。真实可悲!
    所以说,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尊重他国才是对你本国真正的尊重,反之,那是会让人瞧不起。为本民族自豪不是坏事,但是千万不要以为这样就了不起。否则,这将是你自己的悲哀,更是你们民族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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