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呢,不怕他笨,但要是犯SB、愚蠢,那就招人恨了。
今日,来了一个当事人,态度极其不好的,大声喊叫的说是要办委托。于是,我问他,是谁要委托啊,委托人是谁啊。他告诉我,是他爱人的母亲。我说,那人呢。我告诉我,死了。我说那办不了,人过世了,就没法办委托了。
结果人老人家就急了,蛮横而又无礼。说什么人刚刚过世,可事实是就算前一秒过世,这委托也办不了啊。委托是必须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并且签字的,人不在了,又谈何委托呢。我想这是基本常识,就算没有法律常识,这个道理也是应该知道的。
无奈,此人非但不听讲解,还一再的如野兽般的咆叫,我只是感到好笑,好笑的我已经不感觉生气了。已经都是父长辈的人了,怎会如此没有教养而又愚蠢呢。我的好心劝告与讲解只当我是推托责任。
于是乎,我也提高了自己的声音,我告诉他,人死了就是办不了,没有商量。他告诉我,你就是推委,你什么也不懂,我什么都明白,你可是真够聪明的。我也回复他,我说是,我确实比你聪明,我至少知道人过世了,办不了委托,人死了,签不了字。
我想我只能这么直接的说,如果我告诉他,人过世了,作为一个自然人,一个民事主体不存在了,那么也就不能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了,但是我想,我这么说根本没用。
当时的我真是想告诉他,如果他能把死人找来签字,我就办。当然,这是赌气的话,鉴于我的职业道德,鉴于我本人的素质,我没有说。
一直以来,我很少和当事人发火,而他确让我忍不住大声回骂,呵呵,因为他真的是愚蠢了“可爱”之极了。这样的人,我还真是少见呢。
笨,不怕,不懂,不怕,我可以讲,我可以解释,但是无礼且愚蠢的人,就真的是不能一味的迁就了。如果这里是警察局,看他敢不敢如此放肆,如此素质,哎,真是可怜。
然后,这样的民众不是一个两个,我是经常的碰到,我替他们叹息。人无所谓出生高贵与否,但是要懂基本的礼节,如果连基本的礼节都没有,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我们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如果都是这样群体,真是让人感到危机了。
对于此等人群,就该恶制,强迫学习礼节,久而久之成为习惯。不然等他们自己觉悟,怕真是没有那么一天了。
可悲,可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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