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ND:13岁女孩卖做人妻遭强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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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宋体老牛小草受教育权 |
分类: 时评·文艺理论·文史研究 |
今日新闻:某地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某村13岁女孩小草报案:自己被强卖给同村的老牛当媳妇并被强暴。派出所所长立即带民警调查,得知:小草父亲去世后母亲改嫁,她一直跟着奶奶生活。30多岁的犯罪嫌疑人老牛看上了小草,欲娶其为妻,便请一村民提亲。在该村民的诱骗下,小草的奶奶答应将小草许配给老牛,条件是给她4万元钱。老牛交付4万元现金后,即将小草接到自己家中,当晚强行与小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小草难以忍受最终报案。
这个事件再一次向我们提出老生常谈的问题:金钱是否万能?
也许有人会说,老牛的金钱虽然改变不了国家的法律,却可以通过行贿,逃避法律的制裁。我不否认有这种现象,但这绝不是社会的全部。公检法人员不可能都是贪官。就是他们品德没那么高尚,为了自己,也不能徇私枉法。说个春秋故事:鲁国宰相公孙仪爱吃鲤鱼。一日有一管家代表主人来送两条大鲤鱼。公孙仪说:“谢谢你家大人的盛情,可这鱼我不能收哇!你不知道,现在我一闻到鱼的腥味就要呕吐。请你务必转告你家大人。”管家无可奈何地提着鲤鱼走了。学生子明不解地问他:“您不是很喜欢吃鱼的吗?现在有人送鱼来,您却不接受,这是为什么呢?”公孙仪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收人家的鱼。你想,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鱼,那就要照人家的意思办事,这样就难免要违犯国家的法纪。如果我犯了法,成了罪人,还能吃得上鱼吗?现在想吃鱼就自己去买,不是一直有鱼吃吗?”两千多年前的人尚且懂得这些道理,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的公检法人员不会都那么傻吧?
TNND,老牛的金钱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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