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154二十五、论行运:穷通在于行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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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风水六爻起名易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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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又有干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为何?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则帮身,逢丁则合官之类。
合杀为喜,合官为忌。如丙生亥月,逢壬为杀,逄丙帮身、逢丁合杀,虽同为吉运而不同,盖丙仅助身,而丁合杀为权。丁生亥月,透壬为官,逢丙帮身。逢丁合官为忌。丁生亥月,透壬又透戊,为官星遇伤,逢壬为伤官见官,逢癸则化伤为劫,不但帮身,且解官星之厄。若此之类、不胜备举,为喜为忌,须体察原局干支日主喜忌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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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干同一类而两不行者”,指的是大运见同类的天干五行,只能行其一,而不能都行。这是因为五行在阴阳属性上有着很大的区别。一般来说,大运干支对日元有用者,则可行,而对日元无用或有害者,则不可行。
比如丙火生于亥月,局中还有壬水透出,即为七杀,遇到丙火能生助目主,为吉:遇到丁火能合王水之七杀,为吉。二者虽然都是吉祥之局,但有不同。其中,前者丙火仅仅能生助日主,而后者T火合杀则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