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前几天临近放学时,西安市一家幼儿园大一班的班主任老师闻到教室里有一股臭味,根据经验判断是有孩子拉裤子了。老师问孩子,孩子们都没有承认。于是,老师要求班上30多名孩子脱掉裤子接受检查。此事引起家长不满,幼儿园表示这种做法确实不妥,在调查属实后会严肃处理当事老师并向家长致歉。
按说,老师闻到教师有臭味,对孩子们进行排查是幼儿园常规的做法。这件事情的性质并非恶劣,之所以引起家长不满,是因为它涉及幼教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注重保护孩子自尊心,尊重孩子的人格。
据幼教专家说,孩子从3岁起就已经有了自尊心,老师和家长应该尊重和呵护。如果孩子被当众暴露隐私部位,自尊心肯定会受伤害。何况大一班的孩子,大都四五六岁了。四五六岁的孩子对性别也有了一定认识。别说让这么大的孩子当众脱裤子不好意思,就是当众询问谁拉裤子了,也都会不好意思如实回答的。如若让孩子当众脱裤检查,众目睽睽,果真发现是谁拉了裤子,岂不令孩子非常难堪吗?甚至还会引起其他孩子的嘲笑,让孩子的脸面往哪搁?伤了孩子的自尊,会给孩子造成长期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压力,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
我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强调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要以深厚的感情来对待和教育他们。”
在幼儿园的幼教工作中,许多幼儿园都能够重视保护幼儿的自尊心,但的确也存在着涉及伤害幼儿自尊心的一些现象。例如,老师对个别认为“太调皮”的孩子、“不听话”的孩子动辄粗声大气地呵斥,动辄用恐吓的言语吓唬孩子。甚至,对个别“惹事生非”的孩子采取限制活动、关禁闭等不当处罚。这些言行都会不同程度地给幼儿造成心理压力,伤害幼儿自尊心。
幼教老师应该把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保证幼儿拥有自己的尊严作为一种责任,表现在的幼儿的日常生活、文体游戏、就餐就寝中,应该对孩子实施平等教育,把平等与尊重渗透到幼教的具体工作中。
尊重幼儿的方面很多,比如对孩子耐心一些,当孩子做错事的时候,需要给予的宽容和理解,不要轻易呵斥孩子。不要讽刺挖苦孩子,不要让孩子当众出丑,不要当着其他孩子的面说这个孩子的缺点。孩子是有不同的个性的,有动作迟缓的,有性格开朗的,有做事毛糙的,有不爱讲话的,有脾气死拧的等等。无论什么个性的幼儿,教师都应该充分理解他们,一视同仁。根据幼儿的不同个性,采取因人而异的教育方式,启发和培育幼儿的兴趣、能力、智力、气质及性格,尊重孩子的天性。
幼教老师尊重孩子还表现在能够经常、及时地与孩子家长沟通,了解掌握孩子在家庭和幼儿园的情况,以利相互配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有时候,家长对幼儿园工作有些看法,但考虑到孩子,又不敢轻易说出来,表现的很无奈。从这点看,主动征求家长意见也是关心爱护尊重孩子的一种表现。
幼教工作很辛苦,而且老师大多是年轻人,同样需要得到家长的理解、支持和尊重。像这次让孩子脱裤检查一事,这位老师也承认,检查时孩子的屁股暴露出来,有被其他孩子看到的可能。对没能照顾到孩子的感受也表示内疚。如果当时时间充沛,把孩子带到厕所挨个检查或许更好一些。幸亏这位老师没有让孩子全部脱掉裤子等候检查,而是让孩子站在原地,由她挨个把孩子们的裤子拉开查看。
这是一次教训。相信由这件事情引发的热议,会促进幼儿园工作的改进,会进一步提高幼教老师对保护孩子自尊心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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