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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接收是最好的办法吗?

(2008-06-05 00:14:24)
标签:

监护人

打工子弟

受教育权

近亲属

北京

教育

 

 

积极接收是最好的办法吗?

北京3日正式出台了接纳灾区学生来京借读的统一措施,所有在北京有合法监护人的灾区学生都可以在京借读,借读期间免借读费、书本费、学杂费、免费提供学习用具,免费体检,可借读到原籍学校复课,对于灾区的孩子,这是个及时的好政策。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因此接纳失去学校甚至父母的灾区学生借读是依法之行为。

《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因此,灾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就可以明晰了。在北京有合法的监护人,由灾区民政或教育部门开具证明,向在京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就可以就近入学。

好政策是好政策,可教委的态度却有些暧昧的味道。就如同当初接收打工子弟进校学习时一样,做了好事,却不愿意说,原因何在?原因在于北京担心政策一出,很多人都来北京借读、入学,毕竟一座城市的接纳能力是有限的,教育资源就那么多,优质教育资源更少,粥就这么多,分得人多了,自然有些孩子就分得少了。

北京基础教育质量全国领先,再加上政策优惠,我为什么不来北京念书呢?早先的打工子弟,原本是为了给打工者的子女解决受教育的问题,保障教育权,但这种因打工,而子弟入学的情况,目前已演变成了为来北京上学而打工……

作为教育的主管部门考虑这么多,显得有些小气,可他们不能不考虑,增加投入,扩大教育资源,为这些受到灾难或曾给予北京建设出过大力的人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是责任也是义务,但一口吃不成胖子,充足的教育资源也不是一天就可以实现的。

因此,目前的状况,什么才是解决灾区孩子接受教育的最好办法呢?

借读,可以缓解一时之急,但绝对说不上最好的办法。

我在北京有亲友,我可以逃离灾区,到北京念书,这对于孩子还吗?背景离乡。对于别的孩子公平吗?我没有亲人在北京,我可能因为地震失去了所有的亲人,没有合法的监护人,我无法去大城市借读,这对于我公平吗?对于我是关爱吗?

   为提高新疆、西藏的经济、教育水平,维护祖国统一,我们援疆、援藏;同样,为了帮助灾区的孩子获得优质的教育,我们同样可以立即援灾。组织城市的大学生或者优秀教师,到灾区支教,组织当地的教师到大城市,好学校培训,提高他们自身的执教水平,提高当地的整体教育水平,这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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