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看到的利好消息。
很多VC投资者强调:有新媒体概念的娱乐公司有投资价值。
近十年来,我一直极力呼吁认识:“版权:传媒业的核心价值”
长期来看版权更具投资价值,因为版权是传媒业的核心价值,也是新媒体业的核心价值。
当要投资一个既有精品版权,又有强势网络渠道的公司,那是集团公司,而且在目前中国极其罕见。因为传统渠道掌握在国家手里,新媒体渠道公司对娱乐有需求,但要吃娱乐公司他还没有整合的概念。
当然,我们可以数数现有的几家,如央视、文广、京视、湖南卫视等都是有内容和新媒体渠道的单位,但不是企业。其中文广是发育得最好的一家。
在企业中,华友世纪既有SP通道,也有数家音乐公司;
太合传媒既有影视音乐业务,也有太乐网,但整合优化有待观察。
A8音乐集团,既有SP、网站,还有音乐公司。但是经过两年发展,整合优化有待观察。
当要投资一个既有精品版权,又有强势网络渠道的公司,那是集团公司,而且在目前中国极其罕见。因为传统渠道掌握在国家手里,新媒体渠道公司对娱乐有需求,但要吃娱乐公司他还没有整合的概念。
当然,我们可以数数现有的几家,如央视、文广、京视、湖南卫视等都是有内容和新媒体渠道的单位,但不是企业。其中文广是发育得最好的一家。
在企业中,华友世纪既有SP通道,也有数家音乐公司;
媒体演变发展的规律是分化,不是整合。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