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看20年前旧文:你守信所以我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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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洋楼
写在前面:润爸转了一篇文章给我,是我2001年写于《中国青年》杂志的老文章。当年这本杂志有个“我的精神家园”栏目,栏目宗旨是“在物质的天空下,你我同样拥有一颗纯净的心”。那期栏目的主题是:“我们还怕不怕落个不守信用的骂名?”约了6位作者各写一篇关于信用的文章。我写的这个故事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也是终身难忘的。我一直将这个故事作为自己要不要借钱给别人的典型。
将近20年前的这本杂志,我保留到了今天,《中国青年》杂志的网站上,依然能找到这篇老文章。如今翻看这本杂志,封面是当时刚成名的名模马艳丽,2000年我的2000元汇款收据居然还夹在杂志里。时光飞逝,借钱的几年后,我早已经拿回了借款。回想自己曾经为此时耿耿于怀很久,现在的我,却有了不同想法——
每个人都有难处,学会体谅困境中的他人;用善意去拥抱他,愿他早日脱离困境,何尝不是更好的办法?
曾经有一位名家对朋友之间借钱这件事情下过这样的定律:“别人向你借钱,一般只有两种结果,要么就是按期归还的,要么就是一去不回的。遇到前一种人,你应该庆幸自己结识了一个守信用的朋友;遇到后一种人,你就纯粹当失去了一个朋友。”
但现实社会中,我听到的是越来越多属于后一种情况的故事:一位朋友的大学同学向她借1000元钱,碍于面子,且觉得这位同学以后总还是要往来的,就借给了他,没想到从此这位同学就不再和她往来,还钱的事当然也就没影了;有一位亲戚的朋友因为投资做生意,向他借两万元钱,说好半年后就归还,结果生意蚀本,叫他还吧,实在没钱,于是两人多年的交情也就画上句号……如此的事例听得多了,我也就暗暗告诫自己不要借钱给朋友,否则因此而失去了一个朋友,多划不来!
年前有一位从小一块儿长大的男同学在外地打电话给我,说因为资金周转不灵,请我帮忙暂借2000元给他,过不了几个礼拜就可以还给我。这位朋友是我从幼儿园、小学一直到初中的同学,关系一直很好,虽然我们从来没有经济上的来往,但我想这样的朋友是不能以"朋友之间不言钱"这样的定律来对待的,况且,对着有几十年情分的朋友说不借钱实在太缺乏人情味。但春节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我这位同学没有再露面,虽然我不相信我们几十年的交情会断送在2000元钱上,但我还是感到一些悲哀,为看到诺言又一次在一个人身上失去了效用,而且,这人是我如此熟悉、如此信任的一位朋友!
从一件具体的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守不守信用,不光在金钱,还可以在做任何一件事上。人作出承诺很容易,只不过是动动嘴皮子的功夫,但要让这个承诺兑现,就表现为他是否具有自制的能力、守信用的品格。其实,我想任何一个不守承诺的人都很傻,因为人们信任一个人往往是看他是否信守诺言,如果对方这一点做不到,深入的交往根本就无从谈起。而没有了别人的信任,那这个人也只能自己独尝“言而无信,不知其可”带来的苦果。
(文章刊载于《中国青年》杂志2001年06月(下)总第10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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