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如何把握和坚守娱乐报道的底线(2008年)
(2020-02-14 04:46:46)
娱乐报道不应一味迎合公众猎奇心理
著名作家王朔2007年在作客央视《心理访谈》节目后,曾大骂北京一位记者13分钟,被在场记者录成视频,一时在网络上风传。究其原因,原来是该记者报道了王朔骂“杨澜老公吴征是骗子”的新闻,引起了杨澜的愤怒,在博客上对王朔的行为进行指责。王朔为了让杨澜这位他当年的偶像平息怒气,只好公开道歉,但对事件的始作俑者——记者,他却毫不客气地大骂“你就是一小偷,偷听别人说话,你们做媒体的要自律”!
照理说记者是如实报道王朔原话,为什么王朔会如此大发雷霆呢?原来这些话是王朔在作客凤凰卫视《镪镪三人行》时,和主持人窦文涛等人私下里的谈话,恰好当时有记者在场,于是就把这些不合时宜的话一五一十捅出去了,私人话题泄密了,自然引起轩然大波。
还有一件有关王朔的事也是和媒体报道有关。王朔在作客凤凰卫视《镪镪三人行》时,屡屡口出惊人之语,如“我吸过毒,还嫖过娼”等。节目播出后引起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凤凰卫视就此公开道歉,窦文涛也在节目中向观众道歉若干次。《北京青年报》首席评论员张天蔚还特别撰文《王朔可以随性
回顾2008年火爆一时的“艳照门”事件,网络上有大量艳照流传,很多网站为了赚取点击率,任由艳照散布而不经过任何处理。经过网络的迅速传播,公众的集体窥私欲得到了满足,导致艳照门事件越闹越大,在消极影响面上网络无疑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美国第二届总统约翰·亚当斯曾说:“新闻的混乱臭名昭著……新闻的放纵并不是自由的体现。当人民堕落之时,新闻可能会成为促使他们崩溃的动力。”(约翰·亚当斯,以“诺万格拉斯”为笔名发表在《波士顿公报》上的文章,1775年2月6日)(2)
如果娱乐报道为满足大众的猎奇心理,这样的新闻只能走向低俗和臭名昭著,败坏了媒体作为公众舆论的声誉和公信力。
娱乐报道不应捕风捉影
名人由于其社会影响力,他的一举一动都受到公众的关注,接受媒体的监督。所以名人虽然有隐私权,但他们的隐私权和普通大众是非常不同的。
很多媒体热衷于报道名人恋爱结婚等八卦,由于有些高人气明星受大众喜欢,这些报道无可厚非,并不涉及侵犯隐私权问题。但如果名人不愿意公布,而很多隐私报道如果只是记者的捕风捉影未经核实,就是违背了新闻职业操守和娱乐报道的底线。像杭州广播电视报曾经做过一期专题《陈建斌,打老婆还是宠娇妻》,缘由是来自网络上一条热点消息,是据蒋勤勤的一位好友透露,“婚后的陈建斌流露出大男子主义,对妻子蒋勤勤拳打脚踢”。我们就从这条消息入手,回顾了陈建斌和蒋勤勤因《乔家大院》结缘,两人各自的情史,并且发表了编辑观点,“娱乐圈的消息向来是无风不起浪,从王菲和李亚鹏相恋到张柏芝和谢霆锋复合,每次都是娱记先报的料。虽然一开始当事人予以否认,但最后都证明了娱记的眼睛是雪亮的……”虽然我们没有在标题上表明观点,但在整篇文章还是带着明显的主观倾向性。事实证明,这篇文章是捕风捉影之作,没有经过核实加入了记者的看法,现实生活中陈建斌和蒋勤勤的关系很好。这样的报道第一误导了读者,第二也对当事人的声誉是一种伤害。所以从这篇报道之后,我们尽量避免拿捕风捉影的八卦消息做文章,把握住娱乐报道的底线。
当然,公众享有知情权,娱乐报道在报道名人私生活时,应该做到客观公正。有些名人以名人的特权为非作歹、生活糜烂,或做出有悖道德人伦的事情,都应该受到媒体的监督和曝光。“只要媒体没有主观的过错,没有捏造新闻事实,且是以新闻真实的角度来判断事实是否足够可信,同时报道也是符合公众的兴趣和社会价值观念,在此情况下,哪怕由于报道在事实上造成了对名人的一定的伤害,也不应承担法律的责任……如果公众和媒体过分强调公民的知情权,而忽视了自身素养的提升和对媒体的有效监督,也是一件危险的事,这将给某些职业道德低下的记者和媒体提供炒作的‘保护伞’。”《青年报》王婷曾在《名人隐私可不可以成为“饭后甜点”》一文中提过这样的观点。(3)
娱乐报道应给公众传达健康积极的信息
与不迎合大众猎奇心理相对的,是媒体记者和编辑自身要树立一个观点,就是要求记者报道新闻事件除了让公众了解基本信息外,还应引导健康积极的观点,一切都为公众服务,这就是媒体人的责任意识。
美国政治评论家沃尔特·李普曼曾说:“负责任的新闻事业归根到底要对编辑自身的信念负责——有趣也好,纯粹是具有重要性也好,都要符合公众的利益”(沃尔特·李普曼,在国际报业协会会议上的讲话,伦敦,1965年5月27日)(4)
像2008年的“艳照门”事件,我们做了一个大专题,分别从“艳照门当事人,事件的前因后果,网民的反应,名人的看法,本地教育专家、律师等的观点”等方面进行报道,向公众传达“名人应该自律,网络应该自我净化,散布艳照属犯罪行为”等彰显媒体责任意识的观点。
杭州广播电视报近年做的《汪涵,快乐就是那么容易》、《周迅,做“绿色精灵”》、《<</span>士兵突击>男一号王宝强:演活了特真特纯的许三多》、《红透半边天的尚家班》等专题报道,都是紧紧抓住热点人物和热点事件,像汪涵在文章中传达了他主持节目中所看不到的出世超脱的心态,和湖南卫视“快乐主持”的风格很贴合。周迅现在致力做环保,她本身也是环保的身体力行者,我们通过报道她来影响公众的环保意识。王宝强的“许三多”精神也是我们在娱乐报道中所抓住的主题。这些报道都紧紧围绕着记者和编辑的责任意识和为公众利益服务的态度,并有多篇在全国广播电视报刊类评选中获奖。
一言以概之,媒体责任即社会“公器”,新闻从业人员把握和坚守住娱乐报道的底线,必须以责任意识和服从于公众利益为第一前提,守住这个底线,其媒体就能在无形中提高声誉和公信力,获得大众认可,才能实现社会和经济效应的“双赢”。
注释:
1.《王朔可以随性
2.沃尔特·李普曼,在国际报业协会会议上的讲话,伦敦,1965年5月27日,摘自《权力语录》(POWER
QUOTES)(美)丹尼尔·B·贝克著
3.《名人隐私可不可以成为“饭后甜点”》,据2006年5月12日上海《青年报》
4.约翰·亚当斯,以“诺万格拉斯”为笔名发表在《波士顿公报》上的文章,1775年2月6日,摘自《权力语录》(POWER
QUOTES)(美)丹尼尔·B·贝克著
本文刊登于2008年8月《青年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