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合理怀疑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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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部1957年的片子,俄罗斯前几年也翻拍了,还获得不少奖。但最早的版本却是亨利方达主演的美国老片,后来也被翻拍过无数次。
我是看到最后出字幕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主演是亨利方达,简方达的父亲。因为《金色池塘》印象很深,只知道他80多岁的样子,反倒对他中年时的样子没有感觉。亨利方达不属于好莱坞格里高利派克、加里·格兰特式的美男子,也不属于像亨弗莱鲍嘉这样的酷男人,《十二怒汉》里的他只是相貌普通但性格坚毅的中年男人。
电影除了开头出现了一下被控告谋杀了父亲的18岁孩子的一个镜头外,其他全是在一个闷热的小屋里,12个人组成的陪审团来表决是否认定孩子有罪。12个人是从各行各业中选出来的,他们互不认识,必须12票全部通过才能认定孩子有罪,然后再由终审决定少年的命运。这样集中的场景完全可以搬上舞台来演一出紧张的话剧。
广告商、富家子、工程师、警察、银行家、推销员……每个人的职业都不同,来自各个社会阶层。头一轮表决,11个人都认定男孩有罪,只有亨利方达扮演的侦探不确定男孩是否杀了他父亲,没有举手。他最初的疑问是:妇人看到男孩杀死父亲时火车经过有10秒,但楼下老人听到叫声人倒地只有两秒钟。妇人说老人用了15秒从房间走到二楼,但其实需要40秒。杀人的弹簧刀,按照男孩的身高,不会插在死者的胸口。每指出一个疑点,就有更多的人相信男孩无罪,到最后,只有1个人认定男孩有罪,就是和儿子打过架后来儿子把他打倒在地后逃掉的警察,他把对儿子的复杂的情感都迁怒到男孩身上,但最后,他还是转变了立场。
合理的怀疑,是司法赋予陪审团的权利。它可以让一个人免于死罪。如何公正地使用这一神圣的权力,这是这部电影之所以伟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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