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是国际艾滋病关怀日,随着问题的严重,宣传力度的加大,知道的人越来越多,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我也不知道。晚上参加了ngo企业公益网络志愿者中心组织的企业志愿工作分享会。
微软、安利、motolora、abb、壳牌等知名大企业,还有自然之友、红丹丹等公益组织的人士参加了分享。感叹于有些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在企业内部推动和鼓励员工参加志愿活动和工作的举措,比如,带薪志愿工作时间,比如公益费用等等,并且成为发自企业内身发展需要的建立企业公民性质的“愿”,而不是公关和市场的需求出发。
在座的一个志愿者反复强调的要把企业商业行为和员工志愿行为截然分开的说法,我现在是反对的,并且提出了反对意见。志愿者除了发自自我意愿去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外,影响他人,特别是能够影响组织去参与,境界更高,无论企业出自何种目的,重要的是企业去做了,就是对社会有益处的。所谓企业公民本身就是要使企业拥有个体的特性。
企业更多参与志愿活动,在大企业,最好是形成规范,形成制度,有推动力,无论工青妇,还是民间组织。中小企业,更重要的是个人的影响力。一定要是企业的头头热心,才会影响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