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指头
“沪上药监局检洋参288件,现赝品115件……。”
“河南某城伪皂隶统理街衢,交通壅塞,真交警至,方得车水马龙……。”
“乡下某女经验明正身私购男丁一口。婴溺,置其尿布,小阳具落,乃萝卜削制。”
“……”
假货赝品见诸报章已非一日,连人亦可造假实为拍案惊奇。
直至,商品交易中的作假公章,仿伪契约,每使经营者厥倒。
君不见,于路边桥堍,化上块儿八毛,分秒间可携刻各式公章,购买多样契文,可谓堵不胜堵,防不胜防。
余为伪章赝契困扰至深,所害匪浅,冥目苦索,据“返祖现象”得一奇想。
既是着装由长变短,从藏到露几不遮体;吃喝由熟到生,从烧变烤,茹毛饮血,回逆原始,原始者最坦诚。
货物买卖的始作俑者均以捺指印代章,实为人之指信不可欺,比防伪标志更具诚实信用。
假冒伪劣之事盛行于世,行文签约、合同缔结何不以按指印取而代之。既示履约之诚信,更现一大妙处-------省却名片。
陌路人晤面,互示拇指,某君最红,其官最大,或生意兴隆,何故?盖其用指揿章多矣。
饭后茶余聊补一笑,笑有苦涩,意在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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