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能得到“终身职业”?
(2013-05-04 19: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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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终身职业”,简直是在“做梦”
这是因为,在如今的社会里,要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比登天还难,根本不要想“干一辈子的工作”。
从经济学理论上分析,雇主与雇员之间是一对矛盾组合,虽然看似员工是创造价值的主体,但往往在雇主眼里,你就是是成本,因此,你干得时间长就等于给雇主增加了无限成本。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历年经济数据分析,我国每年创造的100万亿GDP当中,有40万亿发了工资,也就是说,企业平均创造100元的收入,仅支付工资就要花掉元,此外还要支付固定资产折旧费、水电费、营销费、运输费以及缴纳税费等等,剩下的利润也只有6%。
所以,在企业中,“终身职业”几乎就是一个“梦”。
但是,社会上仍然有人能够获得“终身职业”,并非偶然!
2、什么是“终身职业”?
(1)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批注:即便能拿到《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并不意味着雇主不会辞退你,即便不辞退你,也只能干到退休年纪而已。这不是终身职业。
(2)现实中,有没有终身职业?
有。
大学教授、科研单位,都存在事实上的终身职业,这些单位的自身专家,在退休后仍然被返聘,继续从事已有的工作,直到他们干不了为止。
但是,在企业中,这种现象很少,甚至一般人想都不敢想。
3、“无固定期限合同”与“终身职业”有什么区别?
如果雇主与某一位雇员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意味着对这位雇员的信任与珍惜,是希望他能“最大限度创造价值”,这不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安排,更是雇主与雇员之间10年间或者更短时间内建立的默契,而这一默契就是:谁也离不开谁!
与“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同,“终身职业”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约定,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永不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想干且能够干,你可以干到身故!
两者区别:一个是“无期限”,另一个是“永久”!
4、什么雇主才会给雇员“终身合同”?
雇主通常不会轻易给任何人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一旦签署这样的合同,遇到需要解除合同时,雇主要赔偿雇员双倍工资。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人事安排一旦失败,意味着其他员工将不再信任雇主,这对于企业组织是一个致命打击。
但是,居然有雇主能够给雇员“终身合同”,这看上去违背了上述逻辑,那么,谁才会给雇员“终身合同”?
首先,说明一下,“终身合同”不仅仅是一份“不限制年龄”的契约,而是真希望你能“干一辈子”。
其次,你的年纪不仅不会降低自身“使用价值”,反而随着年纪增长而“价值提升”。也就是说,年纪越大越有价值。
案例一:皇室管家
全世界,尤其是欧洲,许多国家仍保留“君主制”或“君主”,这些“君主”虽然名存实亡,但是其权利与财富仍可以保持其过上“帝王”生活。
管家,就是皇室家族聘请的CEO,帮助皇室家族打理家族事务。
由于,涉及皇室成员隐私,因此大管家这样的职业通常是终身制。
案例二,顶级富豪的“家族办公室”管理人
顶级富豪,其财富不弱于“没落皇族”,“家族办公室”是“家族传承”的“自管”机构,许多富豪家族不仅由家族成员管理家族事务,还聘请类似“皇室管家”的人担任家族事务管理职务。
这样的安排,是让那些具有“专业”能力且人品可靠的人进入家族,协助家族成员管理家族事务,而这样的工作,年纪越大越好!
案例三,无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人
“合伙制”,这里是指“有限合伙企业”,其股东就是“合伙人”,这样的人实际上是“自由职业者”,也就是几个人合起来办一个企业,将资源整合起来,减少支出,共享资源。也就是“自由职业群”。
这样的工作,适合于律师、会计、咨询等行业,只要你肯干,可以干“一辈子”。
……
5、二十年前砸掉“铁饭碗”,如今面临“终身饭碗”,如何选择?
1999年,我从中国长城离职,身份从“体制内”转为“地方”,我记得,冒着零下15度低温,头顶刺骨寒风,去办理“国管”转“市管”的人事关系,那是在千禧年到来前的最后一天。
我想,大多数人根本就搞不清楚什么是“国管”,用俗人的话说:公务员或者国企高管是“铁饭碗”,如果你不犯错,就不会失业。
在当下,这份“铁饭碗”仍然是许多年轻人梦寐以求的职业机会,从被称为“国考”的公务员考试分析,某些热门职位,1万人争抢1个名额,足见“铁饭碗”有多热!
当年,我砸掉“铁饭碗”,至今,没有丝毫后悔!
2018年以来,我遇到一个“轮回”现象,我的雇主是全球知名的华商家族,我被选入“家族办公室”,担任家族传承的管理工作(职责保密,不能泄露),这是一份“终身职业”,可以说,只要不犯错,这是一份“金饭碗”。
二十年前,我砸掉“铁饭碗”,如今,我面临“金饭碗”,该不该端?
这并不表明,我对二十年前的“下海”后悔而选择“上岸”,而是终于等到了“尊重专业”的雇主,而且是“年纪越大越值钱”!
这份意外,让我思考了2年多,尤其是新冠疫情造成全球将近400万人失去生命,许多家庭破碎,这段思考让我明白:珍惜生命,创造价值!
我选择了“终身职业”。
6、什么人,才能获得“终身职业”?
我不是科学家和教育家,因此,我不能评价。
我目前不是有限合伙人,因此,等发生了再评价。
我是“终身职业”人,我仅对此发表看法:
第一,要明白雇主的需求第一位,而不是你的理想第一位。如果你不能放弃自己的梦想,不妨自己去创业。
第二,要守法、守规则,而不是按照自身的价值观行事。如果你想自由,不妨去做个体户。
第三,人品守正,不能损害雇主的利益,包含不泄露秘密,直到“终身”。如果你总想利用家族关系谋私利,不如去行骗。
第四,专业超常,哪怕你的能力只能发挥1%,那一定是无可替代的部分。如果你觉得能量太满,可以去别处。
……
这并非雇主对我的约束,而是我自己的感悟!
做职业,无论是“有期限合同”,还是“无期固定限合同”,亦或是“终身合同”,实质上是一样的原则:如果你必须与人合作就需要做到上述要点,否则,你就是一个“个体户”。
我相信:要登上职业生涯的巅峰,就必须做到“师、家各半,成人达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