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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札记:为父偷羊,告发还是隐匿》的正面回应

(2011-08-23 09:29:08)
标签:

孔子

大义灭亲

刑事诉讼法

刑诉法

新华网

杂谈

分类: 百味杂感---评论随笔
《读经札记:为父偷羊,告发还是隐匿》的正面回应

   (2010-12-11 09:47:14)撰写《读经札记:为父偷羊,告发还是隐匿》一文,见以下相关博文( 史林折枝---读书杂记 )


这观点现在有了正面回应。今天阅2011年8月21日《福州晚报》转载了《新华网》文:
                
                    刑诉法大修颠覆“大义灭亲”推动以人为本近亲可拒作证
 ■新华网
    15年后,刑事诉讼法迎来了它的第二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即将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全程参与刑诉法修改论证的著名刑事诉讼法专家陈光中教授透露,此次刑诉法修改涉及的条文将可能超过刑诉法条文的四分之一,在许多方面都有较大的突破。
    陈光中透露,对于证人作证方面较大的突破,拟规定除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外,一般案件中近亲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但近亲属只限于父母、子女和配偶。
    如果此条得以通过,长期以来在我国大力提倡的“大义灭亲”司法政策将被颠覆,这与世界部分国家的法律理念相契合。
    此前曾有过这样的案例:弟弟为了筹集哥哥上大学的费用而偷窃了室友4万元。在警方的动员下,哥哥将弟弟骗到自己的住处,埋伏在那里的警察将其抓获。哥哥的大义灭亲之举受到了社会的强烈谴责。
    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直指“大义灭亲的立法理念是错误的”,不符合中国“亲亲相隐”的传统。“某些情况下近亲属可以拒绝作证,这是一种体现‘以人为本’精神的规定。”陈光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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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有更详尽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禁强迫自证其罪亲属可拒作证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8/22/c_1218910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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