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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言小则4

(2024-02-26 08:04:14)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谈

盲人摸象

有王告一大臣。汝牵一象。以示盲者。尔时大臣。受王敕已。多集众盲。以象示之。时彼众盲。各以手触。大臣即还。而白王言。臣已示竟。尔时大王。即唤众盲。各各问言。汝见象耶。众盲各言。我已得见。王言。象为何类。其触牙者。即言。象形。如芦菔根。其触耳者。言象如箕。其触头者。言象如石。其触鼻者。言象如杵。其触脚者。言象如木臼。其触脊者。言象如床。其触腹者。言象如瓮。其触尾者。言象如绳。

善男子。如彼众盲。不说象体。亦非不说。若是众相。悉非象者。离是之外。更无别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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