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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恶还是不作恶

(2008-03-05 16:42:05)
标签:

evil

sin

仁义

作恶

原罪

罪恶感

杂谈

 做恶还是不作恶

谷歌被人最称道的一句话是do no evil。翻译过来就是“不作恶”。我估计,互联网时代很多企业创业时,创始人都想过这句话,我要做坏事么?做坏事的后果是什么呢?就跟十多年前中国流行nokia的“科技以人为本”一样,现在的互联网企业,流行“不作恶”。


但恶还是不恶,这是一个相对概念。不作恶,首先这个人应该是信基督教的。


中国人,连佛教的因果报应都不怕了,做不做恶已经早就觉得无所谓了。


七宗罪的概念中国人没有,原罪概念也没有。十六世纪后,基督教用撒旦的七个恶魔的形象来代表七种罪恶(七宗罪,the seven deadly sins):饕餮(Gluttony)淫欲(Lust)贪婪(Greed)愤怒(Wrath)嫉妒(Envy),懒惰(Sloth),以及傲慢 (Pride)。七宗罪之中以饕餮(暴饮暴食)为最轻,以傲慢为最重。饕餮和淫欲为肉身之罪,而贪婪、懒惰、愤怒、嫉妒以至傲慢均为心罪。肉身之罪可偿, 而心罪却难偿。对于原罪,叔本华有一个解释认为,有自由心智和自由意志的人,智慧得到开阔,始有原罪。同样以原罪研究知名的奥古斯丁,则提出一切存在即 善,存在由上帝给予,因此上帝给了以善形式的各种存在。人有自由意志,因此自由意志也是一种善。但人太聪明了, 他可能会滥用这种自由意志,就形成了恶。本来人可不做恶,也有选择作恶的智慧。现在聪明了,却选择了作恶。很复杂玄而又玄的一些东西,中国人不信,压根就 不信。


所以,现在的富豪们,你跟他谈恶,他会更恶。连小老板都开始做恶了,更不用说煤老板,房地产老板的数不尽的对国民精神摧毁一般的“恶”了。况且, Google也不是完全遵循了不作恶的原则。但一旦我们相信人有原罪,知道我们出身就背负着“去作恶”的罪,我们也知道原罪从哪里来,我们就知道要谦卑和 低调,为人着想。因为越聪明,越自我感觉超越别人,胆子越大,罪过越重。这点是和佛家罪过理论相通的。就跟佛家所谓的“色”一样,你看得到一切有形的东 西,你越在意那有形的东西,你就越难以解脱。


说到作恶,我倒是很希望中国的企业家能坚守儒家的“仁”字,设身处地想一下自己的生存状况,能把“仁”挂心头,一切都会好起来。不光不要做恶,还应 该从善。要理解除了不作恶,最好是多做善事。儒家讲究仁爱当先,西方基督教普及地区讲究博爱,大爱。现在国内的企业家说杰克·韦尔奇和彼得·德鲁克能说的 头头是道,但你要他说一下仁义,说一下儒家值得遵循的东西,他立会嗤之以鼻,回头骂你傻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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