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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科技富士康劳动法华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
| 富士康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共有3272人参加 |
| 您如何看待富士康高调宣布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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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 | 比例 | 票数 | ||
| 1 | 喝采,尊重劳动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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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 | ||
| 2 | 作秀,醉翁之意不在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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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 | ||
| 3 | 不好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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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
我在提交这个关于富士康的调查之前,我认为选2的人会多过选一。因为富士康曾被爆出“血汗工厂”的新闻且和《第一财经日报》打起了官司。虽然官司最后不了了之,但毕竟损害了富士康的形象。此次,面对2008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富士康将与数万名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比应对新《劳动法》华为赶制买断工龄方案显得聪明多了。台资企业对员工的“剥削”确实比较严重,据《华尔街日报》》对郭台铭的报道,富士康在深圳数十万工人,其每小时用工工资才合60美分,这也是这类代工企业在全球市场具有竞争力的第一法宝。但面对愚笨的华为的买工龄重签合同却被称为无效的偷鸡不成行为,这次富士康显然乖巧多了。虽然1万多老员工占富士康几十万员工的比例还很小,毕竟如此大规模签无固定期限的企业还真不多。
面对劳动者的权益,有实力的大企业,请千万别再作秀了。(keen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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