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15晚会,披露了福建三明市园林处和水利局的工作人员因为不作为,一处江边的防护栏杆和没入水中的阶梯设置不合理,几年内导致25条人命丧失的事情,其中大部分是10岁以下的儿童(哭泣的河堤
)。有人建议对这些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员以渎职罪起诉,似乎这个事情就是这些官员的错误。实际上,去年12月失去孩子的家长就已经起诉了园林局(4年20余人溺亡
主管部门均称无责)。
看了这个消息,心很沉重,但又觉得,也许这些失去孩子的家长也大有问题。
起码,不能让小孩不受监管到处乱走。
而且小孩从小肯定没有做过太多的安全意识教育。
算是惯坏了的一代。
而且10年来,那里竟然没有立过一块警告牌。
要知道,立警告牌,政府部门可以做,家长也可做啊。
我就常在北京的一些地方看到过好心人立的警告牌。
等政府做事情,会死人的。
有网友怪我不人道,我也要辩护一下。
桂林漓江每年淹死数十人,能怪桂林市旅游局么?
这种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存在。
北京很多人过马路被撞,都找公路局么?
要具体分析。那些不做事情的政府的烂人是要唾骂,但我觉得父母的责任更大。
我不是为政府烂人说话,是说父母不负责任。
网友还说淹死的有40岁的人以及29岁的人,似乎他们的死不该归结于自己,他们可以为自己负责任。难道岁数就是成为可以为自己负责任的理由?连水都不会,跑河边去,不加强安全意识,去做什么呢?
我的观点:是要告那些拿了纳税人钱而不干人活的政府部门。但做父母的,也得看好自己的花朵一样的孩子。
看了这个消息,心很沉重,但又觉得,也许这些失去孩子的家长也大有问题。
起码,不能让小孩不受监管到处乱走。
而且小孩从小肯定没有做过太多的安全意识教育。
算是惯坏了的一代。
而且10年来,那里竟然没有立过一块警告牌。
要知道,立警告牌,政府部门可以做,家长也可做啊。
我就常在北京的一些地方看到过好心人立的警告牌。
等政府做事情,会死人的。
有网友怪我不人道,我也要辩护一下。
桂林漓江每年淹死数十人,能怪桂林市旅游局么?
这种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存在。
北京很多人过马路被撞,都找公路局么?
要具体分析。那些不做事情的政府的烂人是要唾骂,但我觉得父母的责任更大。
我不是为政府烂人说话,是说父母不负责任。
网友还说淹死的有40岁的人以及29岁的人,似乎他们的死不该归结于自己,他们可以为自己负责任。难道岁数就是成为可以为自己负责任的理由?连水都不会,跑河边去,不加强安全意识,去做什么呢?
我的观点:是要告那些拿了纳税人钱而不干人活的政府部门。但做父母的,也得看好自己的花朵一样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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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晚会节目:哭泣的河堤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zmzg/200612140791_122041.JPG
图:部分家长聚集在子女落水的地方,图中河流为沙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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