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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要告淘宝算是逻辑不通

(2006-12-18 12:30:21)
分类: 扯淡
腾讯淘宝网开打Q币官司 腾讯醉翁之意不在酒

腾讯和淘宝为网上买卖Q币对薄公堂,腾讯方似乎很有逻辑。
1)一个是QQ币和QQ号,似乎都是腾讯的资产,taobao不应该有人叫卖。
2)大多数QQ币和QQ号,似乎都是偷来的,因此,侵害了腾讯的用户权益。“由于淘宝网给盗号分子提供了销赃的交易场所和便利条件,在客观上进一步助长了盗取QQ号码行为的蔓延和猖獗。” 听起来很有趣。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该案判决将为日后QQ号码纠纷的裁决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将遏止开发盗号软件、提供盗号软件下载、网站交易黑号码等相关行为。

有这两条,似乎淘宝就已经被判死刑了。
我却觉得腾讯告淘宝,算是逻辑不通。

淘宝只不过是一个开了门的商场。除却QQ币和QQ号算某些人的虚拟物品可以交易外,它更无法判断在上面卖东西的人算不算违法。是否违法,应该公安和腾讯去判断,而不是由淘宝来判断。

即使淘宝删除了所有的这些交易信息,这些号也依然会在其他网站上存在。甚至QQ号和QQ群里面就有大量卖偷来的QQ币和QQ号的。某非腾讯自己也在侵权?

至于国家要禁止虚拟财产交易的,更是可笑。这跟法院规定不能意淫和单相思一样可笑。某非只能许可别人搞强奸,不能许可他人搞意淫?

或者,如果一个人偷来一件东西,跑到地铁站交易,是否丢东西的人可以跑去地铁公司要求索赔呢?当然,我这些例子可能都不太符合逻辑,但相对腾讯的要求,我觉得这些比喻在不合逻辑之处,似乎又逻辑性强了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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