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时评青锋杂谈 |
分类: 青锋时评 |
青锋
长沙芙蓉警方专案组8月2日对外宣布,涉嫌深夜捅伤女主播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据长沙警方对外公布的消息,办案民警当场在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作案凶器水果刀一把。目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据媒体早前报道,一家网络公司的女主播,在7月30日凌晨于长沙市韶山北路公交车站旁,被一陌生男子刺伤臀部。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长沙警方高度重视,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分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于8月2日凌晨4时许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某银行门口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据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为饮酒后感觉心中压抑,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看见女主播杨某某在公交车站候车,遂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受害人后逃离现场。
从警方披露的初步情况,发生在长沙的这起捅伤女主播的伤害案,与一个多月前发生在大连街头的“女子半夜遭殴打”案十分相像。据“女子半夜遭殴打”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归案后交代,案发当晚,他与朋友大量饮酒后因女友提出分手拒绝与其见面、进而发生激烈争吵后,在路口遇到独自回家的吴某,便对吴某实施了殴打,并将吴某拖入临近楼洞内实施猥亵等。
从接连发生的这两起酒后暴力犯罪,似乎从中能找出“激情犯罪”的影子。也就是所谓的“在强烈的激情推动下实施的暴发性、冲动性犯罪行为”。根据“激情犯罪”的特征,我们可以发现,不论是长沙,还是大连发生的酒后对女子暴力伤害,基本上符合“不良情绪体验长期郁积,在某种刺激的引发下瞬间爆发而实施犯罪”这一“激情犯罪”的情形。
据有关研究证实,“激情犯罪”,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预先未确定犯罪动机和侵害目标,其实施犯罪行为是因受到外界强烈的刺激,这种刺激既可以与被害人无关,也可以是在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冲突互动中产生,且犯罪嫌疑人造成的后果,往往相当严重,犯罪手段残忍。同时,某些“激情犯罪”行为除直接攻击目标外,还会牵连其他无关的人和事。
据大连警方和长沙警方对外披露的情况,大连“女子半夜遭殴打”案当事女子吴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被诊断为右侧额、顶部皮下软组织、双眼侧周软组织肿胀。而长沙女主播被打入院后被确诊为利器从臀部刺进盆腔,伤到一根大血管,病情较重。
有关研究表明,“激情犯罪”多发于社会弱势群体。这是因为,弱势群体面临着经济困难、社会地位低下以及社会资源分配不均等诸多问题,自然在心理上更多地体验到不平衡感与生活挫败感。加上弱势群体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使得他们在面临冲突时难以求助于法律或其他更理智的解决方式,从而可能采取原始手段发泄情绪。长沙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就是一个佐证。据说,32岁的刘某无正当职业,无经济来源。被其捅伤的女主播则是刚刚大学毕业的长春女孩。
那么,该如何预防此类“激情犯罪”发生,避免给更多无辜的人带来伤害呢?目前除了有人提出“净化外界环境,消除不良因素;发展社会化教育,提高自我控制能力;注意心理卫生,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心理品质;克制冲动情绪,避免不良后果”等外,尚没有更加有效措施。因而,青锋在此将这一问题提出,请大家集思广益,给出切实有效的办法。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