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当警察面威胁业主:警方为何不做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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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事如果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酿成大错。近日有媒体披露,广东东莞一小区出现物业和业主因违建的纠纷,物业竟然当着现场处理纠纷的民警的面公开威胁业主:不要忘了你还有老婆,还有小孩。对于这种明目张胆的人身威胁,当地警方在回应时称,“非案件,将不处理”。
什么才叫案件?必须是当着警察的面拿出刀来,直接将对方捅伤或者捅死,才叫案件,才能立案吗?
青锋在这里提出这一问题,并非是要指责警方,而是想就现实中发生的一些事情,提出问题,引发大家讨论,厘清现实中某些事情该怎样处理,以便大家葆有适当的警惕。
记得前一段时间,在某超市曾经发生一起销售员捅刺老年夫妇的案件。据说,一对老年夫妇在超市买了一个西瓜,回到家后发现有些问题,便来到超市和销售人员理论,其间因为双方谈不拢,问题得不到解决,发生争吵,在老年夫妇已经离开超市走到门口时,销售员竟提着切西瓜的刀跑出来将老年夫妇捅死。而销售员则自己开车到某桥边跳水自杀。这充分说明,小事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酿成大错,酿成悲剧。
物业和业主本来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但不知道为什么,很多物业企业总把自己当成管理者,不由地把自己当成业主的对立面,时常因为小事引发矛盾。媒体披露的东莞小区业主违建,本来可以通过业委会,或者建设管理部门等渠道进行解决,但不知为何要发生冲突,且报警要警方出面调解?
最让人不解的是,警方已经在现场,双方将发生纠纷的前因后果介绍一遍,让警方秉公而断即可,却为何还要当着警方的面发出威胁?而警方在当场听到“不要忘了你还有老婆,还有小孩”这样的威胁后,为何不立案处理?而只是认为,“双方都在气头上对骂”,真不怕因此酿成凶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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