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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打老师”案今开庭:被打老师应得饶人时且饶人

(2019-06-13 08:56:10)
标签:

时评

青锋

杂谈

教育

分类: 青锋时评

“20年后打老师”案今开庭:被打老师应得饶人时且饶人

青锋


河南栾川县“20年后男子当街掌掴老师”事件在经过几个月后终于有了新消息。当街掌掴老师的学生于6月12日在栾川县人民法院出庭接受法庭审理。


当街打老师不管怎么说都是错误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有关报道中,青锋看到这么一个细节,就是打老师学生的父亲对外称,其儿子被警方依法拘留后,“自己一直想去给老师道歉,想私下和解。家人、律师都去找过。也托熟人、中间人去问过,一共不下二十来次,对方都很抗拒”。对此,青锋想说,作为教书育人的老师,不论自己的学生犯了多大的错,都应该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得饶人处且饶人。


相信不少人仍然会记得这个曾经引发网络热议的“20年后男子当街掌掴老师”事情的有关细节。据有关报道披露,20年前在栾川县实验中学读书的常某,因课堂上打瞌睡,被老师张某责罚蹲在讲台下面。期间,老师张某还对学生常某的头部和身上多次脚踹。这次体罚,在学生常某心里留下了阴影。导致20多年后的一天,常某在路上偶遇老师张某,拦住老师当众掌掴老师,并让同行者录像,其后被人发到网络,给老师带来了伤害,并在社会上产生不好影响。一时间,这个视频,成为网络乃至媒体关注的热点。


应该说“20年后男子当街掌掴老师”一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仅仅是学生当街肆无忌惮打老师,涉嫌触犯有关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对当下尊师重教良好风尚的传承,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给后来者起到了不好的示范。更重要的是,打老师过程中还事先让人录像,而后又上传网络,将原本是两人之间恩怨的治安事件,演变成了一个公共事件,其所作所为,着实让人难以原谅。


客观地说,“20年后男子当街掌掴老师”的确涉嫌违法,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论是有律师所说应以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定性,还是依照检察机关提出的“寻衅滋事”定罪,相信法庭经过审理,会依据有关法律给出最后判决。


但有一点必须要指出的是,20年后打老师的学生,事出有因外,在被警方拘留后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道歉书。其家人以及律师据称也不下二十次找到被打老师,请求谅解。而被打老师为何以抗拒相对,而不给自己学生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呢?


提及老师,社会共识就是传授学生知识的人。很多时候也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学习和能够给大家带来一定正确知识和指导的有能力的人。作为学生打老师固然不对,但作为老师是否也应该反思一下,是否自己当年教育方法确实有些问题,才导致了20年后学生的过激行为?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既然打老师的学生父亲能为了自己孩子悔过不下二十次去求得老师原谅,作为中国传统认为的为父之师,怎么就不能给予谅解?


青锋一直尊崇这一观点,该归法律的归法律。但是,法律也有人情。不然,法律干嘛规定求得对方谅解后可以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青锋在此想给被打老师带一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因为,今天你给了自己学生宽容,将来可能会让打人者在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也学会宽容,懂得更多的做人道理。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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