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为拆迁款闹上法庭:我们应为此行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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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罗庄村的王雪梅因为拆迁,和女儿闹上了法庭,这被人认为是“拆迁拆掉了亲情”“金钱大于亲情”等。但青锋对此却要提议大家为这母女俩的行为给予点赞。
青锋提议大家为母女因为拆迁闹上法庭的行为点赞,估计在不少人看来不可思议,甚至还会有网友因此而指责青锋。但青锋认为,在当下法治社会,遇到纠纷如果靠亲情,以及邻里调解不能得以解决,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而断,应该是正确的,也是最佳的选项。这样做的结果,不仅能使问题得到解决,当事人双方的法律意识也能通过纠纷的解决得以提高。
我们不妨看一下这母女俩为何会因拆迁闹上法庭,然后再来看法官如何依法而断。
母女俩为拆迁闹上法庭源起于2016年秋天,母亲王雪梅所在村庄需要拆迁,按照当地拆迁政策,可以“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得到补偿。通俗地说,就是住宅安置和金钱赔偿。因为其女儿18岁出嫁时,户口一直在娘家没有迁走,按规定可以获得相应征收补偿。父母商量后,打算将来赔偿到位后,给女儿60万元补偿款。
60万元,作为父母的心意,按照有关补偿政策,应该说已经不算太少。但是,女儿的公公却感觉给的少了,便让自己的儿媳妇、也就是王雪梅的女儿向父母索要补偿加码到一套房子外加100万元人民币。这让王雪梅夫妇始料未及。王雪梅夫妇认为自家的房子是女儿出嫁后夫妻俩辛辛苦苦盖起来的,现在女儿公公如此“狮子大开口”,不能接受。为此,女儿的公公到拆迁办公室大闹了一番。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额外要求,不是采取大闹,就是不断和对方纠缠等,这使得问题长期不能得到解决。而安徽这母女俩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可以说是理性的选择。
当地法院在经过审理后认为,由于女儿18岁时就已经出嫁,父母现在居住的房子建设时并没有任何付出,因而最终根据有关政策对女儿户口仍在娘家、且在拆迁中得到了征收补偿予以支持,裁定王雪梅夫妇给付女儿补偿款30万元。
尽管母亲王雪梅感到自己因此官司而“元气大伤”,为官司一年多没有再从事自己卖水果的生意,和女儿家一年多也没再来往。但青锋认为,通过法庭将纠纷依法解决,尽管一时会因此而伤双方的和气,但从此可以将双方之间的问题永久解决。使人们常见的拆迁引发的“富了口袋,碎了亲情”,导致亲人相争、兄弟阋墙、母女反目、婆媳不和等现象有了可以效法的判例。不论是对其个人,还是对社会整体法律意识的提高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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