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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耒高速衡阳救援站为何“好了伤疤忘了疼”
青锋
26公里,四万元救援费,你可能会认为这是在开玩笑,但却是事实。
据有关报道,2016年11月11日早上六点多,山东的张先生和弟弟由广西将一车30吨的肥料运往山东老家,由于不小心撞上了潭耒高速护栏,车子发生侧翻,事发时,张先生被紧急送往医 院抢救,事故都是弟弟在处理。在事故现场,潭耒高速新塘高速口附近的衡阳救援站列出了4万元的施救费。其中吊车费用两台为8000元、货物转运费为4000元、货物装载费为17688元、抢修车辆为3000元、现场清理300元、货物保管放置仓库内保管3天为6000元,拖车费26公里为1012元,总计为4万元整。
后来,由于湖南经视等媒体的介入,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该站给出了规定收费:按标准为吊车费用2500、装卸费用2400、转运费用2400外加现场清理、货物保管、停车费、拖车费合计19637元,最后总收费改为23637元。
还是这个施救站,在今年4月份,就被媒体曝光,有大货车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发生侧翻,收取3万6千元高额施救费一事。报道播出后,湖南省发改委成立调查组,对施救公司进行了处罚,两名责任人被清退,多名负责人受处分。国家发改委还将此列入典型乱收费事件进行了通报。
那么,衡阳施救站为什么会“好了伤疤忘了疼”?时隔九个月后,会再次被曝高价施救呢?
这应该与高速公路施救是其独家生意有关。或者说,还是垄断惹的祸。
不少地方政府都明文规定,高速公路的清障施救,由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负责实施。包括拖车、吊车、换轮胎、货物驳运、车辆停放等。施救收费采取政府定价,由省物价部门管理。但由于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自营施救较少,基本上是以外包的形式,即由社会上的汽车维修公司来承包,承包公司每年上交一定的“资源费”。而施救公司是企业,自负盈亏,不可避免地将资源费转嫁到车主身上。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早前报道,当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时,首先赶到的是高速交警,施救企业往往由交警指定。而多数地方施救企业已与报警电话联网,一旦当事人报警,会出现施救企业和交警几乎同时到达现场的情况。但这些施救企业往往是指定的几家,车主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一高速公路的主业透露,这些施救企业与交警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否则高速公路业主也不会请他们做外包。
有可能正是上述原因,潭耒高速衡阳救援站才一而再地被曝出天价施救的情况,尽管其前任负责人因此而被清退。
全国青年报刊十佳记者、河南省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资深媒体人,著有《做有思想的媒体》《白纸黑字——一个新闻记者和众多高官的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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