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赢了
(2015-07-06 2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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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耶和华走兽野地肋骨 |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
“这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可以称她为女人,
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圣经》▪创世记)
某种意义上,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是神的安排。但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该国14个州禁止同性结婚的法律非法。美国最高法院周五以5比4的投票结果裁定,同性婚姻合乎宪法。
这就是说,今后,男人和男人可以恋爱、结婚,组织家庭了;女人和女人可以恋爱、结婚,组织家庭了。
难怪美国总统奥巴马立即发表声明,将其称之为“石破天惊般到来”。
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则在社交媒体上发了两字贴:“骄傲”!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称这是“人权向前迈进的一大步”。
将同性婚姻合法化,这在美国《纽约时报》网站的一篇报道看来,“这一判决将影响美国历史的进程,从现在开始它将改变人们的生活”。
如何影响美国历史的进程,我不得而知,但“从现在开始它将改变人们的生活”,则是毫无疑义的。
今后,你要习惯并接受两个男人的亲热,也要习惯并接受两个女人的亲热。
今后,你要习惯并接受两个男人领着一个孩子,孩子会称呼其中一男为爸,另一男为妈;你也要习惯并接受两个女人领着一个孩子,这个孩子管其中一女叫妈,另一女叫爸。
至于这个孩子哪里来的,现在的科学如此发达,生个孩子可真是太容易不过了,根本不需要我回答。
你还要习惯并接受“男同”、“女同”们成为你的邻居,抑或成为你家的客人;你更要习惯并接受与他(她)们一同赴宴,而且你必须搞清楚,他(她)们哪个是做丈夫的,哪个是做老婆的。
你还要习惯并接受某一天你的儿子给你带回一个儿媳妇——同样的男子;你还要习惯并接受某一天你的女儿给你带回一个女婿——同样的女子。并且还要习惯并接受他们结婚,组织家庭,过夫妻生活。
无疑,法律允许同性结婚,将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丰富多彩。只是,这事来得太突然,我们的思想上几乎没有一点儿的准备。也许,这事儿离我们还远,我国的法律尚未批准同性婚姻合法。但我们应当相信,这一天不会太久。
我不反对同性婚姻,也许是不能反对,不敢反对。但要说我的内心多么接受,分明不是真话。我甚至担心,这辈子我可能都接受不了。因为,我实在闹不明白,两个男人好,是件极正常的事,做个好朋友足够了,怎么就想到要结婚呢?难道他们不知道,婚姻是两个异性在一起的事吗?“女同”当然也是这样。是不是有了爱便都要结婚?既然“男同”、“女同”都可以因爱而结婚,那么,人与动物有了爱,乃至于人与机器人有了爱,是不是也可以结婚?
如果同性婚姻是“人权向前迈进的一大步”,那我们可以很有信心地预言,人与动物的婚姻,人与机器人的婚姻,也迟早会赢得胜利的一天,也迟早会被另一个联合国秘书长称之为,这是“人权向前迈进的一大步”。那时的美国总统也会说,这一天“石破天惊般到来”。
实际上,像我这般在内心很难接受的人并不在少数。即便美国最高法院9个大法官们在投票表决时,也有4人投了反对票。据美国《纽约时报》网站6月26日报道,竞争2016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人达成了惊人一致:没有人支持允许同性恋人成婚。
许多人承诺将要继续战斗,他们既从《圣经》中引经据典,又用充满火药味的言辞,将这场有关婚姻权利的辩论说成是在敬神与渎神间进行选择。另有一些人则立誓要以更慎重和间接的方式,捍卫基督教徒权利。
前阿肯色州州长迈克·赫卡比说,虽然他肯定会有“一些胆小的政治家挥舞白旗”,但是他决心不向他认为是不合法的裁决低头。
威斯康星州州长斯科特·沃克说,他将力促修改宪法,允许各州继续禁止同性婚姻。他说:“没有人希望生活在一个政府胁迫人民采取违背良知行为的国度中,我们将继续为所有美国人的自由而战。”(《参考消息》,2015年6月28日,6版)
我既不是美国公民,也不是美国州长、法官,我不想参与他们的讨论。但我们知道,美国人是有宗教信仰的,而且他们信仰的正是基督教。如此一来,是否可以认定,他们未把信仰当信仰?或者信仰仅是表象?抑或表里不一?还是爱情大于信仰?也许,他们认为信仰并不妨碍他们对爱情的追求,也可能,真正的信仰,乃是他们对自由的追求。但如此所为,终有渎神之嫌。只是,要说渎神,现在已经不是那些美国同性婚姻的人了,而是美国的宪法,美国的大法官们。
耶和华神让我们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而今天,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却向美国、也向全世界宣布:人离开父母,不仅可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人还可以离开父母与同性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奥巴马说“石破天惊”,是不是有着这样的意思呢?
究竟是敬神还是渎神?我不是基督教徒,我无法在其中选择。但撇开神,单以人来讲,我还是认定人类的婚姻,只能以耶和华神所规制的那种婚姻为好。因为,同性婚姻固然也是爱,可他(她)们是否想过,如果他(她)们借助现代科技生养了孩子,待孩子长大成人,孩子们会怎样面对这样的婚姻、这样的家庭?及至他们谈婚论嫁时,是继续他们父母这样的婚姻,还是走世俗的那种正常性婚姻?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会有怎样的爱情,又会有怎样的人生,都令我心生忧惧。
我可能多虑了。人家那是爱情,那是自由,甚至是人权。国家都认可,法律都接受,我还有什么好讲的?
但美国的说法也有问题——世界上尚未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还有许多,难道这些国家便不尊重爱情?没有自由?侵犯人权?我个人认为,爱是非常个人的事情,基本上与国家、与法律搭不上界。爱既不需要国家肯定,也无需法律介入。国家在面对同性婚姻时,应当不干涉,不阻止,但也不鼓励,不支持。允许他(她)们爱,但没有必要非要以法律形式予以认可,继而允许结婚。维护传统的婚姻方式,才是法律要做的事。今天,我们以法律、以自由、以爱情、以人权之名判决同性婚姻合法,明天,我们会否以同样“之名”判决人与动物的婚姻、人与机器人的婚姻,也是合法的?
这样一来,世界看上去真是丰富多彩了,可这样的丰富多彩背后,会有怎样的后果?我们的法官们考虑周详否?既然人与动物可以结婚,人与机器人可以结婚,那人类会接着提出更多、更高、更无人性与人伦的要求——一夫多妻、多夫多妻、甚至乱伦的婚姻也会提出合法要求。如果这些要求最后均以自由、爱情和人权之名得到法律认可,那如此“石破天惊”的人类行为,最后会给人类带来什么样的自由、爱情和人权呢?即便带来了真正的自由、爱情和人权,那这样的自由、爱情和人权,对人类又有多少益处?在我看来,人类在这场游戏里不是变得更高尚了,而是变得更卑鄙了。自由、爱情和人权,必须有它的底限,而非人类想要什么,我们便给他们什么。否则,人类会借着冠冕堂皇的理由,将自己埋葬。
当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美同性恋婚姻合法时,对很多出柜的明星而言都是胜利的一天。其中包括著名的脱口秀主持人埃伦·德杰纳里斯,她的推文很朴实:“爱情赢了。”
“爱情赢了”!我相信这也是所有同性恋们的心声。但是,法律意义上的“爱情赢了”,真能代表同性恋们的爱情,尤其是婚姻也赢了?即便爱情赢了,婚姻也未必赢,因为,同性恋婚姻也同世俗的、传统的婚姻一样,总是赢得了爱情,输了婚姻。所谓输了婚姻,是指爱情是牢固的,可婚姻却没有爱情那么牢固。残酷的婚姻告诉我们,爱情在赢得婚姻之后,一点牢固性也谈不上了。
我的意思是,同性婚姻也会有破碎的时候,他(她)们也会爱着爱着就不爱了,爱着爱着就恨起来了,然后就是过着过着就过不下去了,过着过着就分了。
总之,我相信,世俗、传统婚姻里所有的,同性婚姻也会有。即从爱到恨,从结到离,还有婚外情啊,打打闹闹啊,吵吵叫叫啊!我现在颇有兴趣的是,同性婚姻若是没有世俗、传统婚姻这一切恶劣的品行,那么,这同性婚姻也还是值得仰慕的。
“爱情赢了”!与神较量,人赢了。足见,即便在美国,在基督教盛行的国度,人的存在也是第一位的。
“爱情赢了”!只是这样的爱情不是神赋予人的爱情。神赋予人的爱情是男女之爱情,是异性相吸的爱情,是繁衍后代的爱情,是合乎自然之道的爱情。而同性恋,即便不是心理畸形或生理畸形,也是一般人不能理解、无法接受的。产生爱情可以,结婚,组织家庭,过夫妻生活,怎么也接受不了。
面对这个世界所发生的各种景象,我愈来愈感觉思维迟钝。我跟不上这世界的步伐了,我要落伍了,甚至要被淘汰了。原本,我不想对同性恋婚姻持什么立场,因为,我感觉它成不了社会主流,然而,当美国向全世界公然宣告同性婚姻合法时,我意识到我的判断又错了。可是,我依然坚定地认为,即便如此,同性恋婚姻也不会成为人类的主流,它只是存在于一少部分人中间,我甚至有预感,当同性恋婚姻真正合法之后,不是有越来越多的人走上这条路,而是走这条路的人会越来越少。因为,越是神秘的东西,人们越有热情,而神秘消失,人的热情也随之消失。
“爱情赢了”!却使我想起2000年前,在以色列,一大群百姓高声呐喊,他们齐声呼喊:“钉死他!钉死他!”
钉死谁呢?钉死那个看上去有些寒酸的耶稣。耶稣有什么罪呢?罗马军官比拉多查不出耶稣究竟有什么显明的罪。这个人只是自称救世主——拯救人类脱离罪恶。为了逃避责任,精明的比拉多把选择权交给了犹太百姓。那些百姓,有受了法利赛人的煽动,更多是盲从者。
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面对那些高喊钉死他的百姓和行刑的士兵,耶稣做了一个充满怜悯和恩典的祈祷,他声音微弱,可所有的人还是听到了,以致于时至今日,仿佛还环绕在我们这个日益败坏堕落的世界——
“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
“爱情赢了”!的确,同性婚姻合法了,怎么看这都是他(她)们的胜利。且看广获点赞的同性婚姻的判词是怎么讲的——
世上没有一个结盟比婚姻来得更深刻,因为当中体现了最理想的爱、忠诚、投入、牺牲和家庭。在缔结婚姻盟誓之后,两个人将要成就比他们原来更大的事。正如本案部分诉求者所指出的,在有些情况下,婚姻的爱不断延续,甚至跨越了生死。说他/她们不尊重婚姻是一个误解,他们苦苦争取正说明了他们尊重,而且必须实行。他们希望不要在孤单中度日、被文明社会最古老的制度拒诸门外。他们要求在法律中获得同等尊严。因此,宪法赋予他们(同性婚姻)这权力。(《参考消息》,2015年6月28日,第6版)
我相信,这个“最美判词”,若干年后一定会再次“广获点赞”——只是,它不再是针对同性恋婚姻了,而是针对人与动物,人与机器人,而是针对一夫多妻,多夫多妻,甚至乱伦者的了。
人类折腾到最后,会是一个何样的结局,估计人类真的不知道。我爱人类,可现在我却不知道,我该爱他们什么?爱哪些人类?
耶稣拯救不了这个世界。美国的大法官们固然能写出“最美的判词”,成全一部分人类的自由与爱情,可他们仍然不具备拯救世界及人类的能力。满足人类的欲求,人是能做到的,而神做不到。神做不到,是因为神知道,人类的欲望就像一条沟壑,填不满。而且,人类的某些欲望,隐藏着罪恶。往轻里说,也是有违人伦的。比如之类的话,我就不必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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