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与婚姻的罪与罚
(2015-06-09 1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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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
分类: 原创 |
人们歌颂爱情,却较少歌颂婚姻。婚姻是爱情的产物,大抵爱情走到婚姻,爱情便止步了。
爱情是婚姻开启前的一幕重头戏,戏演完了,就开始过日子了。这时候,情人时的“心肝、宝贝”便成了“丈夫”和“妻子”。年轻时叫“老公”、“老婆”,年老了便“老头”、“老太”地叫。
重头戏演完之后,倘能老老实实过日子,养孩子,倒也不错。问题出在,许多人演完了戏,还想再演。
再演,便意味着婚姻要出情况,乃至于破碎。婚姻的破碎,也许算不上最恐怖的事。最恐怖的事情乃是,他们先前为婚姻而演出的那一幕爱情大戏,难道是虚情假意?难道是弄巧成拙?
再演一出爱情大戏,有人说未必就影响家庭,未必就家庭破碎。可是,如果家庭不破碎,就意味这一次的演出,不再是为了婚姻了。如此不为婚姻的演出,又为的是什么?仅仅是性?如若仅仅为性,那又怎么能叫爱情呢?可不叫爱情又叫什么呢?我们歌颂爱情,究竟歌颂什么样的爱情?
婚姻的幸与不幸,一言难尽。照我看,婚姻的不幸不在于选对还是选错了人,而在于许多人受了爱情的蛊惑,错把爱情当成了婚姻,当成了他(她)生命中的一切。大凡把爱情看作婚姻,把婚姻等同于爱情的人,都是婚姻里头的失败者和受害者。当然,也不能把责任全推给他(她)一个人。真正的罪魁祸首也许怕不是某一个人,而是那个名叫爱情的魔鬼。这个魔鬼,它不仅让你着了魔,入了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还能让你背叛家庭,背叛父母,与你所爱的人私奔。
为了爱情,连养育自己的父母都可背叛,都可舍弃,这个叫爱情的东西具有多么强大的魔力!这个世界的不可理喻就在于,无论世人,还是父母,最后都选择无奈的原谅。可我却坚定地表示:绝不原谅!在我看来,这不叫爱情,即便叫爱情,也是不孝的充满了邪恶的爱情!想一想:连养育自己的父母都可以弃之不顾,去与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私奔,这是怎样的一种不孝啊!这与一个人看见他(她)的父母死了,可他(她)却头也不回地走掉,有什么不同呢?
这个叫爱情的魔鬼,在将我们带入婚姻的殿堂之后,就逃跑了。逃跑了也好!这就等于对我们说,老实吧,清醒吧,好好地与你选择的爱人过日子吧。可是,人类却在老实了一阵子后,头脑又犯晕了,竟然很怀想那个魔鬼。于是,有那么一些人便壮着胆子又去寻找了。寻找的结果是:有人身败名裂,有人倾家荡产,有人妻离子散。总之,结果很坏。
即使这样,即:即使这样惨烈、不幸的事情每时每刻发生,也阻挡不了人们寻找的脚步。于是,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有了爱,有了婚姻后,人们还要寻找爱?还要寻找婚姻?好像人们寻找的大都是爱,而不再是婚姻了。可是,不再是婚姻的爱,还可以叫爱吗?
人们歌颂爱情,只能歌颂以婚姻为目的爱情。一切不以婚姻为目的的爱情,都是不能歌颂的。然而,人类哪里分得清楚这一切呢。可是,人类如果连爱情这个东西也弄不清楚,人类又能弄得清楚什么呢?每每面对爱情毁灭人类,人类践踏爱情的种种不幸、种种罪恶时,我既赞美不起爱情来,也赞美不起人类来。人类毁灭自己的途径有许多,但以爱情之名来毁灭自己,却是人类自己也会深感恐惧的。
爱情也许并没有错,爱情也许根本就不是魔。有错的是人,是人的情欲,而所谓魔,也正是人这情欲。情欲也许也没有错,它是人的一种本能,这种本能连更低级的生命都有。错的是,人这种动物不懂得节制自己的情欲,也包含其他的欲望。不节制的结果,就只能泛滥,自然地便会成为一种祸害——既祸害自己,也祸害他人。
如此说来,这所谓的爱情,难道竟是人类的一种灾祸?抑或一种魔咒?人类是否可以逃避这种灾祸,这种魔咒呢?恕我不乐观,我认为,人类很难逃避自己制造的这个美丽的灾祸和这个虚幻的魔咒。尤其在经济快速发展,人的物质生活得以极大改变的时代,这样的灾祸,这样的魔咒,就会更加凶猛,更肆无忌惮。
那么,人类在这个灾祸和魔咒面前都不可理喻地疯狂了吗?未必。中国有个著名人物,他叫陈寅恪,他是一个男人,他也是要恋爱,结婚的。他对于恋爱,即所谓的爱情是一个什么态度,我并不是很知晓。但娶妻一事在他的人生中,不过是一桩小事这样的话,却是他说的。——“娶妻仅生涯中之一事,小之又小者耳。轻描淡写,得变了之可也。”
每个人都知道,也都会说,婚姻乃人生头等大事!这话听起来很神圣、很庄严,可又让人觉得,人生除了这婚姻,便无大事可言了?婚姻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呢?繁衍后代?好像那是人类不经意的产物。即便繁衍后代乃婚姻的主要目的,那繁衍后代又为的是什么?为了男人家族的香火?可女人呢?她的自我价值与这场婚姻的意义又在何处?
如果婚姻真乃人生头等大事,那是不是表明,我们人类除了结婚,组建家庭,便再无其它意义了?这样的想法,陈寅恪显然不会接受。因为,陈寅恪的择偶观,重心是在为学术上的登峰造极奠基,而绝非为一己之情爱追逐不休。但是,做陈寅恪老婆的那个人,她在听了夫君这一席话后,内心怎么想呢?
有人一定要说,这是做学问的人才会有的思想。可是,天下做学问的人多得去了,又有几个有着陈寅恪这想法?74岁的歌德还爱上他的恋人阿玛丽年仅19岁的女儿乌尔里克呢。
从陈寅恪娶妻的态度来看,他是不把婚姻看作人生头等大事的。由此推测,他对于与他做老婆的这个人在恋爱时也一定头脑清醒,马马虎虎的。甚至可以这样说,爱情这个魔咒对陈寅恪一点作用也不起。但是,娶妻的事这么小,那做他妻子的那个人,是不是他就可以忽略到好像家中没有这个人似的?陈寅恪肯定没有这个意思,但陈寅恪视娶妻为生涯中之小事,小之又小者耳——这番话语,这种态度,个人以为,至少是会伤害那个做他老婆的女人的。
要说伤害女性,梁漱溟写过的一首诗,可能更具杀伤力。
梁漱溟的第一个夫人于1934年在邹平去世,梁为此写诗一首:
我和她结婚十多年,我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我。
因为我不认识她,她不认识我,使我可以多一些时间思索,多一些时间工作。
现在她死了,死了也好;
处在这样的国家,这样的社会,她死了使我可以更多一些时间思索,更多一些时间工作。
我不懂诗,单从字面上看,梁的老婆若在九泉之下看得到,料她会感到难受的。若不从字面上看,又该从何处看?又能看到什么?还望高明的读者明示予我。
结婚十多年,彼此都不认识,不认识也有好处:可以多一些时间思索,多一些时间工作。思索与工作,高于十年不认识的夫妻,高于夫妻间的情与爱。难道这诗要透露的是:这对夫妻原来没有情,原来没有爱?可是,那一方呢?那个女人呢?她也思索吗?她也工作吗?
结婚十多年,现在她死了,死了也好。好在哪里呢?好在她死了“使我可以更多一些时间思索,更多一些时间工作”。依然是思索,依然是工作。思索与工作,不只高于夫妻之情与爱,还高于生死!
梁漱溟同样是做大学问的人,他所写的,与陈寅恪所说的,虽不是一码事,却似乎更显决绝。真是奇了怪了,纳了闷了:难道中国做大学问的人都既不需要情爱,也不需要婚姻?即便需要,也只作他们生活中“小之又小者耳”的小事情?做学问当然是大事,难道做大事的人就可以把婚姻、爱情不当一回事?要知道,婚姻也好,爱情也罢,终究是与人相关的事,他们是把婚姻看作小事情呢,还是他们把女人看作小事情呢?
我不看好婚姻,是不看好婚姻里的男人女人明明已没了资格再去爱情,可许多人还是得了机会便伸出头去寻些刺激。我不看好爱情,是爱情总被人借着这个名份行骗,而且屡屡得手。
我不看好婚姻,是因为婚姻太脆弱了。中国每年有几百万对夫妻离婚,吊诡的是,这些走出“围城”的男男女女们还想继续走入“围城”。当然,用他们的话说,叫继续寻找他(她)们新的爱情——这所谓新的爱情,在我眼里,不过是再找一个人来与自己过日子罢了。
婚姻,也许是人类生存下去的一种很好的生活方式,但绝不是惟一的方式。人类生存的方式应该是丰富多彩的,比如单身啊,丁克家庭啊,同性婚姻啊,等等。生而为人,我们有选择自己如何生存的权利。
如果,婚姻真乃人生头等大事,那么,当这头等大事宣告解体、破碎的时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人生一并地也彻底完蛋了呢?对我等俗人而言,当这一天到来时,即便我们自己不承认自己的人生彻底完蛋,世人也会这么认为。可是,如果我们不把婚姻视为人生头等大事,而像陈寅恪那样,把婚姻视为小事一桩呢?当婚姻破碎、家庭解体时,我们还会有人生完蛋的感觉吗?我们还害怕别人说些什么吗?对于陈寅恪那样的大学问家来说,娶妻只是他生涯中的一事,而且“小之又小者耳”,即便他把妻子休了,不还是他生涯中之一事,而且“小之又小者耳”吗?只是,对他的妻子而言,被休也会是她“生涯中之一事,小之又小者耳”吗?
梁漱溟更上一层楼,结婚十多年,彼此不识,竟为他提供了思索与工作之机;十多年后的某天,这个被他娶来的女子死了,也让他感到没什么不好,而是可以更多一些时间思索,更多一些时间工作了。他的思索与工作,高于他老婆的这一条命。
伟人就是伟人,他们之所以能够成就伟业,原因兴许有几个方面,但陈寅恪、梁漱溟的这一面,老实说却是我不曾发现的。我是一个俗人,一个看重亲情、友情的人,我为什么没有成就?可能与自己对待情感的方式有关。这就是:我把爱情当真了,我把婚姻当真了。
婚姻失败了,人生完蛋了,这是小人物。婚姻失败了,人生却完好无损,而且人生更有价值了,这是大人物。
所以,不论小人物们的婚姻过得多么磕磕绊绊,不尽人意,可他们较少离婚,他们离不起,他们害怕离,一离,人生就完蛋了,就没有意义了,这多么可怕!
而大人物(这里的大人物,仅指两种人:一种为杰出的政治人物,一种为做大学问的人)则不然。(不仅大人物,现在的有钱人,有权人,比赛似的养起了二奶,甚至于三奶、四奶)大人物的离婚,不仅不会对他构成危害,反而会成为俗人们津津乐道的谈资。大人物可以随便把一个女人休掉,他们从来不受道义的谴责,他们的良心也从未表现过不安。
有时候,你会惊诧地发现:做一个穷人的老婆,会很幸福。有时候,你还会惊异地发现,小人物反倒比较尊重女性,而大人物则有轻视、甚至玩弄女性之嫌。当然,陈寅恪、梁漱溟都不在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