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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府 的 事

(2012-10-14 23: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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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原创

 

地府是人类想象的产物,这应是确凿无疑的。令我感佩的是,人类的想象力真是了得,把一个谁也不曾去过的地方描绘得那么周详、生动,惊恐、骇人。

但人类的想象力终究是有局限的。他们把地府视为一个与我们所居世界相对应的国度。在世界许多国家的文化中,亡者的灵魂住在地府里,周遭由河流、高墙或火焰隔离,让生者无法进入。这些亡灵并非永久地待在地府里,他们可能在经过地府之后继续走向新的生命,但也可能永世留在幽暗世界与恶魔为伍。

很显然,地府是一个既幽暗又遥远的地方,活着的人无法轻易来到此地,更难发现它的存在。不错,我们既无法走进,又不能够发现,这无疑增加了我们对于了解它的兴趣。一些想象丰富的人便为我们描绘了地府的种种情形。尽管我们不曾去过,压根不知道地府的有与无,可我们还是被人类自己想象与描绘的情景所吸引。对我而言,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亡灵如何前往地府。因为,既然我们人类无法进入那个世界,我想依附于肉体而存在的亡灵也应该是无法进入的。于是,我们就在某些民族的神话里看到了这样一些记载——

在欧洲西部布莱顿人的民间传说里,安库用一辆破旧的马车来搭载亡灵。

星期六男爵是海地巫毒信仰中的重要人物。传说中他会在亡灵经过的交叉路口等候,带他们前往地府。

希腊神袛赫耳墨斯护送灵魂到哈得斯王国。在有关其传说中,这是一个喜爱恶作剧的神,因此没有人能愚弄他让他玩忽职守。

根据欧洲一些故事的描述,一个外形长得像狗的阿兹特克神创造了人类,但他非常讨厌自己的这件作品,于是接受了带领亡者到地府的工作。

除了阿兹特克神长得像狗,亡灵领路者还有长着翅膀的,有的则拥有鸟类的外形。

看得出,我们的亡灵要想回到地府,没有引路者是万万不行的。但是,尽管中国人也相信地府的存在,可明显地有一个角色被我们遗忘了。这个角色便是亡灵引路者。遗忘掉这样一个重要角色,肯定与我们对灵魂的不那么上心、在意有关。这么一来,我们只编排了地府的种种故事,却不能让亡灵进入地府。究竟是遗忘,还是有意为之?难道是想让我们的亡灵做游魂,永远归入不了地府?还是中国人压根就认为亡灵是可以直接进入地府的呢?

我理解、揣摸不透这其中的奥秘。不过,如果让我来创设另一个世界的话,我不主张有地狱、有天堂这样的去所。在肉体消亡归入尘土之后,如果真还有亡灵,那就让他自由游荡。遇上新生命呱呱坠地时,他再寄附于这新的肉身,亡灵的归宿不就得以解决了吗?何必要下地狱、上天堂?肉身都不在了,何必让亡灵忍受肉身所犯的罪恶、错误?地狱的存在,从其恐怖的情形来看,如果真有审判所,那也应该审判肉身而非亡灵啊!如果让亡灵代替我们的肉身去经受地狱的苦难,那是否意味着我们的肉身归灵魂所统辖、所执掌?我们所犯的罪恶、错误,难道也是灵魂让我们干的?

如果我们所犯的罪恶、错误都是灵魂的指引,那我们这具肉身实在是洁净极了!可事实并非如此。所以,我同样不主张审判灵魂、惩治灵魂。这就是我不认同创设地狱的理由。

同样的理由,天堂也没有谁能独自走进去。如果天堂里居住的亡灵都是一尘不染的、品行高洁的、一生一世一点儿过错也没有的,我相信天堂可能会空荡荡的,看不到几个亡灵。

不过,鉴于许多人在我们这个活命场里犯下不少罪恶,尚未受到惩处就开溜了(死亡了),我似乎又认同地狱这么一说。为什么呢?如果让这些在阳间干了坏事,却安然无恙地跑到阴间的人,再继续做坏事,心理上实在承受不了。人们创设地狱,其中就有审判这一关。可见创设者也可能存有我这样的想法。但如此地创设,并没有震慑住那些在阳间犯罪的人。这兴许会让创设地狱的人很没面子。一个人创设了某种东西,遭遇的却是人们的不屑一顾,的确是件很没面子的事。干坏事的、犯罪的那些人,之所以不屑一顾于地狱、审判之说,就在于他们压根不信自己还有亡灵。不相信自己死后有亡灵的存在,则缘于他们活着的时候既不相信灵魂,也不认为自己有灵魂。

这么一来,地狱之说根本就阻止、震慑不了这些干坏事的继续他们的罪恶。也因此故,这个世界充满了罪恶。

地狱的创设,也许从根本上讲的确是为了震慑活着的人,要他们多行善少作恶。本意肯定是很好的,值得我们感恩戴德。我甚至想到,创设地狱的人在创设地狱时内心有着多大的矛盾与痛苦:一方面他阻止不了人们作恶,而这罪恶又何其深重;另一方面地狱的确过于恐怖了一些。可他只能这样去设置,因为他的本意不是要所有死去的亡灵都遭受地狱折磨,而只针对作恶者。也许创设者也意识到人类里头还有几个好人,所以在创设了地狱之后他又创设了一个天堂。

姑且认为地狱、天堂都是存在的。我在前面说过,创设地狱者是把地府视为一个与我们所居世界相对应的国度。这就是说,人间的各种官吏、机构,地狱也相应地有。《神话与传说》里就有这样的记载:

地府统治者在地府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的权威与凡间的统治者一样大,因而成为宇宙中最令人畏惧的神之一。地府统治者往往也担任判官的角色,他们听取初抵地府的灵魂自述在凡间一生的种种行为,然后据此做出裁决。这些统治者的外貌有极大的差异,有些看起来就像腐败的尸体,有些则非常黝黑,几乎让人看不见形貌。

地府统治者显然不是一人,各府都有自己的统治者,一如人间的国与国。哈得斯是掌管希腊幽暗地府的统治者,由于置身于黑暗之中,他的形貌往往让人无法辨识。赫尔则是北欧的亡者统治者,据说他斜卧在一张名为“疾病”的床上,下身已腐烂,但面孔依旧美丽。伊邪那美是日本的创世女神,生下火神伽具土时遭到严重灼伤,后来成为日本地府——黄泉国的统治者。在藏传与汉传佛教中,阎摩是地狱之王,也是审判亡者的判官。根据人们的传说,阎摩直接听命于天庭最高统治者。阿兹特克人的地府共分为九层,最底层称为米特兰,可怕的米特兰泰库特利是地府的统治者。

之所以很关注这些统治者,是我担心他们会否像人间的某些国家的统治者那般专横、残暴?还有地府里的各级官吏,他们是否也很贪腐?如果地府的情形与人间大致相当,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才是地府的最可怕之处。那些惊恐骇人的场景我们不必过于害怕,因为毕竟我们即便算不得完全的好人,善人,却也绝不是坏人,恶人。我并不反对地府有统治者,有各种官吏,我只是认为如果人间是不完美的,那地府就该是一个完美的国度。假使地府和人间一模一样,那我还是不希望有地府,我个人的亡灵也绝不想进入其间。让我的亡灵在天地之间自由飞翔吧。做一个无家可归的游魂,不啻为一桩美好之事。倘使确有诸神,我愿祈求死亡之神让我获得这样一种死亡。

其实,我不主张设置地狱还有一个因由,这个因由就是:人在世间这一遭,不管命好命差都折腾得够呛。每每看到那么多受苦受难的生命,每每看到这个世上人犯下的种种罪恶,每每想到所谓高级生命的人类其内心、其思想、其灵魂竟然那么龌龊,我就觉得造物主既然不能把人给灭了,那让他们死去就得了,千万别再折腾他们了。中国人说一死百了,那就让所有的死者都安息吧。我实在不忍再看见,他们的生命已不在了,却还要接受地府的审判与折磨。创造我们的主啊,你既然给了我们生命,我们的生命既然归你,那你就应当负责到底。从生到死是你赋予我们这条生命的全过程,你不应当允许除你之外任何人再来折腾已经死亡的你的儿女们的命运。这才叫全能的主,这才是全能的主的所为。如果我们死后你不过问了,而任由牛鬼蛇神肆意践踏我们的亡灵,对不起,这样的生命你还是收回吧,不要让我们再活于尘世了。你难道看不见这个原本清静安宁的世界,现在因为你创造的人类而被糟践得面目狰狞吗?让所有的生命都结束,让大地还复它的本来面目,待休养生息几十万年之后,你再次让人类现身于这个美丽世界。如果有这样的人类之初,我愿生活于这样的时期,哪怕我们再次做一回猿人。

人类今天生活的时代既是天堂又是地狱。事实上,天堂和地狱都在人间。有的国家、有的人生活于人间天堂,有的国家、有的人则生活于人间地狱。命运之神不只给人规范了命运,也给一些国家规范了命运。国家的命运有时就是国民的命运,而国民的命运则未必就是国家的命运。

依照天堂、地狱创设者的逻辑,留在地狱的是在人世间干了诸多坏事、作了诸多邪恶的亡灵,而飞升天堂者自然就是与此相反的亡灵。而人世间的生存法则则正好相反。国家也好,个人也罢,你若老老实实,规规矩矩,你若诚实守法,良心道德,极可能会沦落为地狱者,而强盗、恶霸则能够生活于天堂。国人有句话很形象:“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如此,这人间的天堂和地狱就实在诡异得很。

从地府的恐怖情景来看,叫地狱更确凿。地府很温情,而事实不是这么回事,怎么能叫它地府呢?因此,我提议一律改称地狱。倒是天堂可以改作天府,仿佛更好一些。除此之外,地狱也不必搞得那么恐怖,那么血腥,对于那些有罪的亡灵惩治是需要的,但也不能太那么残忍,人世间尚且以法律为准绳,地狱难道一点儿法也不讲吗?不讲法的地儿可不是好的地儿啊!尤其对于像我这样平生追求公平、公正、公开“三公”的人来讲,不讲法的地儿是不能去的,也不是人待的地儿,包括亡灵。因为,没有“三公”的地儿就是典型不讲法的地儿。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三日,雨谷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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