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与孩子
(2012-01-24 15: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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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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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与孩子
一
有些情况下,孩子(包括胎儿)被当做宝贝还是累赘,仅仅取决于其精子提供者是谁。
这句话极具震撼性。说这话的人名叫刘纳,是一位女性学者,此话出自她写的一篇文字:《谈与孩子有关的事,并谈开去》(见《随笔》2012第一期,120页)。
相较于男性,女性对孩子的爱确乎更为真切,亦更为挚烈。只是她们在爱孩子的时候,是否经常想起“精子提供者”?我个人认为,经常想这个问题的女性绝不会很多。不是她们不想孩子的父亲,而是许多人没有这个意识。
但是,萧红将她生下的孩子“送人”时,这个意识却是明确的。
萧红与萧军同居后生下一个有人说姓汪有人说姓王的男人的孩子。这个女孩被萧红“送人”了。包括萧红本人和许多回忆者、评述者都对“不要”这个孩子作了近乎同一性的解释:“无奈”。究竟是何样的无奈呢?
女作家盛可以就萧红弃子事评议道:“其实我更想知道她到底爱不爱孩子?有人解释说当时养不起孩子,因为贫穷,因为战乱……但我只能假设,这孩子若是萧军的骨肉,定不会遭遗弃。”
是的,这其实也正是萧红要扔掉孩子的理由:这孩子不是萧军的,而她又深爱着萧军。
盛可以认为,“在对孩子的处理上,我对萧军印象极差。”
从女性角度来观看此事,盛作家的心情很能够被人理解。但同为女性的刘纳却对盛作家的“判断的责任归属有所质疑:孩子是萧红生的,也是萧红决定‘送人’的,萧军有理由不接受另一个男人的孩子,而萧红的选择关涉情感排序:男女之爱与亲子之情,孰重孰轻。”
刘纳先生的这一认知,显然更具理性和客观。因为,仅凭将孩子“送人”便指认为萧红“不爱孩子”,恐怕过于情绪化了。
那么,萧红到底爱不爱自己的孩子呢?
据骆宾基回忆,萧红临终前“怀念”被她“送人”的孩子:“但愿她在世界上很健康地活着,大约这时候,她有八九岁了,长得很高了。”(《萧红小传》)
不难看出,萧红是牵念着她的孩子的。之所以“送人”,刘纳先生的观点令人折服,即萧红的选择关涉情感排序:男女之爱与亲子之情,孰重孰轻。也就是说,在男女之爱与亲子之情之间,萧红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前者而舍弃了后者。
作出这样的抉择,萧红内心的疼痛,即使是局外之人也定能想见得出。所以,我们不必怀疑、更不必指责这个命运多舛的女人到底爱孩子还是不爱孩子。
除此之外,萧红将孩子“送人”,是否还有“精子提供者”的问题呢?如果她对那个“精子提供者”恨之很深,亦一并痛恨自己的有眼无珠,待到遇上她真爱的男人之后,将孩子“送人”似更可理解了。
二
有些情况下,孩子(包括胎儿)被当做宝贝还是累赘,仅仅取决于其精子提供者是谁。
丁玲便遇上了这个尖锐的难题。
萧红生下孩子的次年,被囚居于南京的丁玲也生下一个女孩。这个女孩的父亲叫冯达,是个变节者。面对肚子里的这个孩子,丁玲肯定痛苦过,悔恨过,因为,她知道她生下这个孩子意味什么。她更知道这个孩子的命运将会如何。但既已怀上,又是一条生命,丁玲只能选择:“我没有权力把她杀死肚子里,我更不愿把这个女孩留给冯达,或者随便扔给什么人,或者丢到孤儿院、育婴堂。”(《魍魉世界 风雪人间》)
有人也许会把丁玲这所为与萧红那所为并列起来看,于是就形成了霄壤之别,更加地责怪起萧红来。其实,事情远不是这么简单。我仅提一种设想:如果丁玲在怀着这个变节者孩子的时候,也爱上一个她真爱的男人,她又会如何处置这个孩子呢?她会把这个变节者——即“精子提供者”的孩子生下来与她真爱的男人一道抚养?丁玲兴许能做到,但非精子提供者能否做得到呢?即使勉强做得到,估计她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会大打折扣。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感情这东西有着非常自私的一面。
由上列两个著名的女性,突然让我想起一些革命者与孩子的故事。
我们知道,革命者都是有信仰的。信仰这东西很好,也很可怕。人一旦有了信仰或者说一个人一旦被信仰所俘获,那么这个人就能够舍生忘死、大义灭亲了。从新中国创建的革命史上,我们所经见的革命者形象大都如此。最常见的一个场景大都是这样的:面对信仰与亲情之间的抉择,他们肯定选择信仰。而选择信仰意味着面对敌人把刀架在自己孩子或老娘脖子上,革命者要么慷慨陈辞,要么不屑一顾,哈哈大笑,高扬起凛然不屈的头颅,任凭自己的孩子或老娘死于敌人的屠刀之下。
这样的宣传,无外乎告诉我们,革命者为了革命,是不会在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和牺牲亲人的生命的!这样的革命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竟令我血脉贲张!当革命的硝烟散去,我们才发现,有许多东西是有违人性的,而血脉贲张,只能说明我们幼稚。
刘纳在她的文章里写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女革命者见到孩子像待宰小鸡,崩溃了,屈服了:“只要放过我的孩子,我愿意合作。”这一刻起,革命者成为叛徒。因她的招供,同志们一个个被抓。组织布置新任务:除掉叛徒。她死在以前同志的枪口下,死得很难看,不英雄也不悲壮。
刘纳说:“我仿佛豁然有悟又仿佛惘然困惑。”
阅读这个故事,我既没有豁然有悟也没有惘然困惑。我只是觉得,干革命是多么惨烈的事!又是多么不人道的事!革命不就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比他们好吗?如果革命者连自己下一代的生命都保不住,还干什么革命?
都说母爱伟大,为何革命者行使伟大母爱的时候就不能得到组织的理解、同情,继而原谅?为何当她展现伟大母爱的时候却成了叛徒,随即便被处死?这样的结局当然会被从事革命的人们视为正当,那么,作为母亲,挽救她的孩子难道不是也很正当吗?
也许有人会说,革命者失掉一个小孩那是为了多数小孩得获救,就像舍小家为大家的说教一样。尽管这说教很“革命”,很雄壮,可在今天看来依然那么苍白、无力。很抱歉,我又反动了!所幸革命岁月已成过去时。以我对革命的认知与理解,真心希望我辈最好不要再经历任何一场革命了。就个人对苍生的悲悯而言,更希望在华夏这片土地上永不再发生革命——流血的、残暴的、你死我活的革命。
女革命的结局固然悲惨,但更为悲惨的,大抵是女革命料想不及的了:她用生命换来的这个小生命,成长起来后在革命者的眼里依然摆脱不了叛徒之子的恶名。至少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他不会有好日子过。也有可能,这个成长起来的孩子会因自己的身份而不得不自杀。
这样再来看萧红,她至多也就背个“到底爱不爱”的质问,相较于这个女革命,萧红可就轻松多了。
三
有些情况下,孩子(包括胎儿)被当做宝贝还是累赘,仅仅取决于其精子提供者是谁。
还就这个话题说下去。
在挪威剧作家易卜生的剧作《群鬼》中,受病痛折磨的欧士华要求其母帮助他结束生命,母子对话的词锋极为锐利:
母亲说,我!我就是你母亲!
欧士华说,正因为你是我母亲。
母亲说,你的命是我给你的!
欧士华说,我没叫你给我这条命。再说,你给我的是一条什么命?我不稀罕这条命!你把它拿回去!
欧士华为何要母亲帮他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为什么要对母亲说出这样的话来?若依照我们中国人的思维:这是个不肖之子!但欧士华的要求却是具有理由的——他的病遗传自他那个行为放荡的父亲。也就是说,是他那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即“精子提供者”犯下了罪恶,却让儿子来承负,凭什么呢?欧士华之所以质问母亲,并不是把罪孽推给了母亲,而是认为你为什么要与这样的人合作生育,给我一个如此悲惨的命运?
鲁迅先生是同情、理解欧士华质问的。他作于1919年的《我们怎样做父亲》不仅摘引了这段对话,而且写道:“这一段描写,实在是我们做父亲的人应该震惊戒惧佩服的,决不能昧了良心,说儿子理应受罪。”
其实,鲁迅之言更适用于母亲。刘纳女士就持有这种论点:“每个决定做母亲的女人都该准备日后面对欧士华之问:‘你给我的是一条什么命’?”
遗憾得很,在中国,无论做父亲的还是做母亲的,都极少有人会有这样的思想、这样的准备。
怪罪他们吗?不!不要怪罪他们。绝大多数男女从恋爱到结婚再到生孩子,几乎都是糊里糊涂、昏头昏脑的。孩子常常是他们不经意间留下的产物。“精子提供者”的道德品质、文化修养,并不在许多女性的思考范畴。生下的孩子是随其父还是随其母,他们也只是从长相上分辨,较少有人思考“精子提供者”的道德品质、文化修养会否对孩子构成影响,尽管中国人常说:“有其父必有其子”。
说起这个话题很有意思。许多女性尽管也看清了“精子提供者”的本来面目,可依然疼爱他们合作生育的孩子。在许多母亲看来,这可能不是一回事。“精子提供者”固然糟糕透顶,但他们合作生育的孩子却未必。有位离婚的母亲就曾公然这么说:“爱孩子与他父亲没有关系!”她说的话也不尽是假话,但她可能不该忘了:没有孩子的父亲,哪有这个孩子呢?
中国的母亲爱孩子,全世界都有名。只是她们的爱都是溺爱,没有几个母亲能做到寓爱于教中。所以,中国的母亲是好母亲,但这种好只限于一个爱字。而中国的孩子最需要的母爱,实在应该是深谙教育之道的母爱。这样的母亲,我们只在中国的古书里见过,比如孟母、岳母等。当下的社会,大抵产生、出现不了这样伟大的母亲,自然也就别指望有孟子、岳飞那样的人物了。
我常想,如果溺爱也被称为伟大,那母狗养育小狗、母鸡保护小鸡,可算伟大?波伏娃说:“自从母性的宗教宣扬所有的母亲都是神圣的以来,母爱便被歪曲了。”(《第二性·母亲》)
科威特的纳素夫对母爱的诠释才真正地令我们眼界大开。他说:“母爱不仅仅是指母亲对孩子的爱,也包含孩子对母亲的爱。”
我们完全能够理解母亲爱孩子的心情。但要说伟大,那位女革命算是伟大!和平的环境下养育孩子,至多是母亲的本分。真正的伟大,是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大写的、有修养的、又很文明的人!而不只是所谓的有“才”,更不是考取某所大学。孩子能把人做好了,母亲才伟大!
四
上帝给了我们一双眼睛,让我们观看世界以及这个世界的芸芸众生。许多时候,我们过于相信自己的眼睛,却不知这一双眼睛看见的并不是真实的。尤其人这种东西,仅靠眼睛是看不透的。恋爱中的男女其眼睛更不好使,所以他或她后来说,自己瞎了眼。瞎了眼的,只能自认倒霉,而没有瞎眼的,未必就是眼力好,顶多是个运气。当然,我们中国人更多的还是拿命来说事。
不管眼力好坏,都要生孩子。而一有了孩子,即便眼瞎的,也会凑合着过起来。现实中,许多原本岌岌可危的家庭因为孩子的到来而重新聚拢,有一些人竟“幸福”了起来。当然,更多的家庭只是因为孩子而放弃了离婚之念罢了。这方面女性的表现尤为突出。许多女人的婚姻很是不幸,却因为孩子而不得不忍。中国女性的这一种忍耐之功,倒足堪“伟大”这两个字。面对这份苦难,许多人不言不语,独自承受,有人会告知于孩子,以为她这么一说,孩子会很感动。可许多孩子并不认同母亲的忍耐、母亲的坚守,相反,他会认为这样的婚姻对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来讲都不是公平的。与其让大家都忍受苦痛,为何不痛痛快快地分开?离婚了,孩子就不幸了?学业就会退步了?
不能不说,我们的这些想法,有时比孩子们还单纯、还幼稚。
我们还常常夸口自己,说自己疼爱孩子并不求其回报。可当孩子不肖时,为何我们又诅咒罚誓地说:“当初要知道你是这么个东西,一定把你掐死喂狗!”话说得如此之狠,表明我们失望的心情是何等巨烈!平心而论,遇上这样的子女的确令父母寒心、伤痛。但是,真是不必太过悲伤。看看中国的孩子,有哪一个敢说他(她)孝敬父母之心胜过父母疼爱他(她)之心?既然父母的付出与子女的回报永远是一个不等式,那么,任何计较都显得我们小气了。
写此文时,忽然想起自己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溺爱孩子,某种程度是一种犯罪!”子不教,父之过。但母性不恰当的溺爱,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实际上,尽管我们毫不节制地溺爱孩子,但并没有让孩子也对父母产生相同的爱和情感。诺贝尔奖获得者加缪说过的一句话不仅被人们牢牢记得,而且争论不休。他说:“在正义和母亲之间,我选择我的母亲。”
加缪有妻子和若干情人,有一双龙凤胎儿女,但他只提到母亲,而且将正义排在母亲之后。
不管别人怎么争论,我赞成加缪,感佩加缪!老实地说,我很少崇拜哪位作家、哪位名人,但因了加缪这一言,我第一次把加缪作为崇拜者,供奉在自己的心灵间。
我没有加缪那名气,但朋友们不要忘了,我也曾说过相同内容的一句话,我说:“在真理和母亲之间,我首先选择我的母亲。”
之所以敢于斗胆地“蔑视”真理,是因为我记得培根说过的一句话:“真理是时间的女儿,而不是权威的女儿。”如果真理在许多时候只是权威的女儿,又有什么不可以蔑视呢?
而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是:孩子,真是我们非要不可的东西吗?就如同婚姻,难道非要踏入这道门槛不可?
我们总以为,结婚是天经地义;生孩子,又是天经地义。果真如此吗?如果是天经地义,那为何还有那么多人不结婚?不生孩子?可见,这世上压根就没有天经地义的事。所谓天经地义,都是我们自己给自己整出来的说辞。
生活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英国著名性心理学家、思想家、作家和文艺评论家哈夫洛克·霭理士(一译埃利斯、又译霭理斯,1859—1939),作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科学家,他终生从事人类性科学和性心理学研究,致力于探究性和人类精神之间的关系,是性心理学研究的先驱。在这位性心理学家看来,“当代的世界事实上也并不吃人口太少的亏,少数人不生育子女是不关宏旨的。”这本书的译者潘光旦先生在译注中向我们介绍道:“他自己虽然结婚,却从未生育子女。”为什么不生育呢?“他和霭夫人在未婚以前,对于这一点曾经加以熟虑,当时便认为双方的性格未必能产生很健全的子女,所以便决定不生。”潘光旦甚为感慨:“不过我认为霭氏陈义过高了……这样一对配偶而不留子女,译者以为世上将无真正配做父母的人。”
刘纳女士说:“我常推荐已婚或未婚女孩读《性心理学》,我自己读得太晚了。”
是啊,中国的女性在她未婚时,实在应该读到这本书。可惜,没几个人知道这本书。事实上,恕于我的不乐观,即使她们中的一些人读了,也不会产生什么结果。
所以,中国的人口多,不管你怎样计划生育,都难以控制住人口的增长。
五
刘纳说:“我佩服主动选择不生育的女人,她必是拥有情感的富或情感的强。”
实际上,不婚、不育这两种人都是让人佩服的。抛开情感的富与强不谈,单是他(她)们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便让我们这些人望尘莫及。
抛开娶不上媳妇的不婚者,抛开没有生育机能的不育者,对于那些主动选择不婚、不育的男女,我个人认为,他们都是先知先觉者。
不是吗?在爱情变得廉价、在婚姻成为易碎品,每一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走进围城,亦有成千上万的人走出围城的当下,你难道不认为不婚不育者是先知先觉者吗?
婚姻破碎,女人的心也碎了。尽管她们还可以再婚,但再婚是否意味着就能找到幸福?抑或只是像过往一样找一个继续过日子的人?许多女性的想法不过如此。但如此之低的要求是否就能如愿呢?答案依旧不那么乐观。就是说,她们想找一个平平淡淡过日子的男人都不能遂心,而不能遂心的大半因由竟然是来自于自己身边的孩子。此时,孩子是宝贝还是累赘,她们心中最清楚了。
不能不承认女性的命运总是悲苦的。但女性自身是否也该为自己这悲苦的命运承担部分责任呢?比如,婚姻是她们自己选的,孩子是她自己要的,这责任她推得掉吗?
三毛在题为《孩子》的散文中写道:“没有孩子的女人是特别受祝福的。养一个小人,没有问题。为这份爱,担一世的心,担不起。”因畏惧责任而选择不生育,本身就是一种负责任。有人说,如果三毛有了孩子,她便不会自杀。可我要说,如果三毛要孩子,那便不是三毛。即便三毛有了孩子,我仍然相信,一旦没有了荷西,她也难以持久地活下去。三毛是一个为爱而生的女人,对她来讲,最大的爱便是她的丈夫荷西。
一个女人一生的幸福,在我的理解里,莫过于有一个她深爱的丈夫、再生一个她深爱的孩子。可惜,许多女人总是只有自己深爱的孩子,却没有自己深爱的丈夫。所以,这世上真正幸福的女人,是不多见的。
如果有来生,一些女人说,她会不结婚,会不要孩子。可倘使真有来生,估计她早忘了前世的自己曾说过的“傻话”。她们还会继续凡俗世界的生活,因为,归根结底她们只是一介凡人,而非神仙。不管她们的选择是对的还是错的,她们都只能这么做。上帝给予女人的路径总是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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